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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汽车运输

    宁波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集装箱储运分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江北区东昌路145号
    • 简介:-
    • 法律诉讼 9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9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宁波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集装箱储运分公司、郑芝国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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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宁波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集装箱储运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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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2

    宁波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集装箱储运分公司与邵家财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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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原告-宁波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集装箱储运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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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3

    宁波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集装箱储运分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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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案由

    当事人-宁波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集装箱储运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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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4

    宁波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集装箱储运分公司、丰向伟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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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案由

    申请执行人-宁波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集装箱储运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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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5

    宁波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集装箱储运分公司、项湖香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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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案由

    申请执行人-宁波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集装箱储运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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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6

    宁波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集装箱储运分公司与丰向伟、周振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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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间借贷纠纷

    申请执行人-宁波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集装箱储运分公司 收起

    ...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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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宁波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集装箱储运分公司与丰向伟、项湖香等挂靠经营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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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宁波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集装箱储运分公司 收起

    ...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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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宁波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集装箱储运分公司与丰向伟、周振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民间借贷纠纷

    申请执行人-宁波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集装箱储运分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9

    宁波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集装箱储运分公司与丰向伟、周振挂靠经营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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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宁波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集装箱储运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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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原告宁波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集装箱储运分公司与被告郑芝国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应诉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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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浙0205民初4201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宁波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集装箱储运分公司 被告- 郑芝国 收起

    ... 展开

    (2020)浙0205民初4201号郑芝国:本院受理原告宁波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集装箱储运分公司与被告郑芝国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方式无法送达该案相关法律文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审判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诉讼材料。原告的诉讼请求为:一、确认原、被告于2020年4月24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于2020年10月12日解除,被告立即腾退位于宁波市江北区东昌路145号沿街145-2号租赁房屋。二、判令被告支付至2020年10月12日的房屋租金3222.58元,并支付自2020年10月13日起至实际腾退之日按照每月2700元的标工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三、判令被告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标准支付自2020年7月17日起至履请之日止的滞纳金;四、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律师费3000元;五、本案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3月5日9时30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请准时到庭参加诉讼,否则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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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2-12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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