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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弘信方正

    深圳市弘信方正能源有限公司

    吊销,未注销
    • 官网:-
    •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龙华街道科技路和平工业园D栋三楼
    • 简介:-
    • 法律诉讼 4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4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沙井支行、深圳市弘信方正能源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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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深圳农村商业银行沙井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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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井支行、深圳市弘信方正能源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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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井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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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沙井支行、深圳市弘信方正能源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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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深圳农村商业银行沙井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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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深圳市弘信方正能源有限公司与深圳市菲妮科通讯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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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市弘信方正能源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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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18)粤0306执15715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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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0306执15715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沙井支行 被告- 董仕全 刘治 深圳市弘信方正能源有限公司 佘翠蓉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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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粤0306执15715号深圳市弘信方正能源有限公司、佘翠蓉、董仕全、刘治:申请执行人深圳农村商业银行沙井支行与你(单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2018)粤0306民初15601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8年11月16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18)粤0306执15715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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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1-22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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