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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商致远

    沈阳招商致远创业发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存续
    • 官网:-
    •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35号1305-5号房间
    • 简介:-
    • 法律诉讼 1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2

    法律诉讼1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杨绍良,胥焱,张金龙,杨彦锋,杨专书,谢磊,沈阳招商致远创业发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安徽省安美利特环保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辽宁省安美利特环保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其他民事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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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皖0208执保51号 -

    当事人-安徽省安美利特环保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杨彦锋
    张金龙
    沈阳招商致远创业发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胥焱
    杨专书
    杨绍良
    辽宁省安美利特环保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谢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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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芜湖市三山区人民法院 2021-04-25 2021-04-27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2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03执648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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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执648号 合同纠纷

    原告- 沈阳招商致远创业发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被告- 西藏浩泽商贸有限公司 深圳市比克电池有限公司 李向前 魏宪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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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执648号西藏浩泽商贸有限公司、深圳市比克电池有限公司、魏宪菊、李向前:申请执行人沈阳招商致远创业发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你(单位)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国际仲裁院(2019)深国仲裁7130号仲裁裁决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1月21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执64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能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送达后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执行通知书之日起,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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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1-29
    2

    (2019)粤0307财保2543号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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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7财保2543号 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

    当事人- 西藏浩泽商贸有限公司 沈阳招商致远创业发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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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7财保2543号西藏浩泽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沈阳招商致远创业发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诉你方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相关的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如下法律文书:(2019)粤0307财保2543号民事裁定书,查封、扣押、冻结财产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裁定如下:查封、扣押或冻结被申请人西藏浩泽商贸有限公司、深圳市比克电池有限公司、魏宪菊、李向前名下价值人民币51187979元的财产。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月九日注:本公告于二〇二〇年十月九日发布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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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0-09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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