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
1 |
孟雪荣与上海辕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1)沪01民终6052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上诉人-孟雪荣 收起
...
展开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6-03 | 2021-07-31 |
2 |
上海辕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与上海干丰实业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其他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1)沪0115执5678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上海辕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2021-05-25 | 2021-07-30 |
3 |
上海辕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与吴平、陈娟其他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1)沪0115执5614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上海辕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2021-04-25 | 2021-05-06 |
4 |
上海辕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与上海明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其他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0)沪0115执29136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上海辕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2021-03-26 | 2021-03-31 |
5 |
上海干丰实业有限公司与上海辕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案件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20)沪01民终11477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上诉人-上海干丰实业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1-06 | 2021-02-01 |
6 |
上海辕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与吴平、陈娟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20)沪0115民初10456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上海辕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2020-10-30 | 2021-02-01 |
7 |
上海辕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与上海名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20)沪0115民初13459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上海辕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2020-10-26 | 2021-04-01 |
8 |
上海辕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与上海福缘堂餐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彭敏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20)沪0115民初13471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上海辕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2020-10-15 | 2021-07-31 |
9 |
上海辕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与上海梓赫置业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18)沪0115民初52164号之一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申请人-上海辕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2020-08-24 | 2020-09-02 |
10 |
上海辕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与上海明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20)沪0115民初13469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上海辕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2020-07-30 | 2020-10-27 |
序号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公告类型 | 法院 | 刊登版面 | 刊登日期 |
---|---|---|---|---|---|---|---|
1 | (2020)沪0115民初13459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 上海辕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名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裁判文书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G32 | 2020-11-05 |
2 | (2020)沪0115民初13471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 上海辕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彭敏 上海福缘堂餐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裁判文书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G19 | 2020-11-01 |
3 | (2020)沪0115民初13469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 上海辕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明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裁判文书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G56 | 2020-08-04 |
4 | -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 上海辕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彭敏 上海福缘堂餐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六、七版中缝 | 2020-05-29 |
5 | -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 上海辕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明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G32 | 2020-04-28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1 |
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上海灵舞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2021)沪0115民初47545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 上海辕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灵舞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2021)沪0115民初47545号上海灵舞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海辕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诉上海灵舞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1年10月12日上午9时在本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丁香路611号)第10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21年7月8日 收起
...
展开
|
2021-07-08 |
2 |
送达裁判文书——彭敏,上海福缘堂餐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2021)沪01民终6052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上诉人- 孟雪荣 被上诉人- 上海辕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彭敏 上海福缘堂餐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2021)沪01民终6052号彭敏、上海福缘堂餐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孟雪荣因与被上诉人上海辕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彭敏、上海福缘堂餐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经审理终结。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法律文书,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民事裁定书。裁定主文为:准许孟雪荣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0,221元,减半收取计人民币5,110.50元,公告费人民币300元,由上诉人孟雪荣负担。本裁定为终审裁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6月1日 收起
...
展开
|
2021-06-01 |
3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公告 收起
...
展开
|
-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 孟雪荣 被告- 上海辕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彭敏 上海福缘堂餐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彭敏、上海福缘堂餐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孟雪荣因与被上诉人上海辕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彭敏、上海福缘堂餐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经审理终结。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法律文书,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民事裁定书。裁定主文为:准许孟雪荣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0,221元,减半收取计人民币5,110.50元,公告费人民币300元,由上诉人孟雪荣负担。本裁定为终审裁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二一年六月一日 收起
...
展开
|
2021-06-01 |
4 |
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彭敏,上海福缘堂餐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2020)沪0115民初13471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 上海辕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孟雪荣 彭敏 上海福缘堂餐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2020)沪0115民初13471号彭敏、上海福缘堂餐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上海辕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孟雪荣、彭敏、上海福缘堂餐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被告孟雪荣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因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等送达上诉状副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等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上诉人孟雪荣上诉请求:1、请求撤销原审判决,依法改判;2、一、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逾期将依法审理。特此公告。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21年1月8日 收起
...
展开
|
2021-01-08 |
5 |
送达裁判文书——陈娟 收起
...
展开
|
(2020)沪0115民初10456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 上海辕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陈娟 吴平 收起
...
展开
|
(2020)沪0115民初10456号陈娟:本院受理上海辕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诉陈娟、吴平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0公告送达(2020)沪0115民初104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20年10月30日 收起
...
展开
|
2020-10-30 |
6 |
送达裁判文书——上海名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2020)沪0115民初13459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 上海辕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名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2020)沪0115民初13459号上海名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海辕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诉上海名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沪0115民初134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20年10月29日 收起
...
展开
|
2020-10-29 |
7 |
送达裁判文书——彭敏,上海福缘堂餐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2020)沪0115民初13471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 上海辕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孟雪荣 彭敏 上海福缘堂餐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2020)沪0115民初13471号孟雪荣,彭敏,上海福缘堂餐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海辕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诉孟雪荣,彭敏,上海福缘堂餐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2020)沪0115民初134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十二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20年10月26日 收起
...
展开
|
2020-10-26 |
8 |
送达裁判文书——上海明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2020)沪0115民初13469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 上海辕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明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2020)沪0115民初13469号上海明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海辕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诉上海明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沪0115民初134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丁香路611号)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20年7月30日 收起
...
展开
|
2020-07-30 |
9 |
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上海辕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2020)沪0115民初13459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 上海辕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名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2020)沪0115民初13459号上海名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上海辕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上海名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0年10月20日上午9时在本院本部第10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20年7月13日 收起
...
展开
|
2020-07-13 |
10 |
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彭敏,上海福缘堂餐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2020)沪0115民初13471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 上海辕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当事人- 上海福缘堂餐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2020)沪0115民初13471号彭敏、上海福缘堂餐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上海辕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诉你(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至本院,请求判令:1、确认原告与上海孟彭餐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中房金谊广场租赁合同续租及主体变更补充协议》于2019年8月31日解除;2、判令被告一、二将上南路4667弄49号418室房屋返还原告;3、判令被告一、二支付2019年6月21日至8月31日租金354,293.34元;4、判令被告一、二支付逾期支付租金的滞纳金;5、判令被告一、二支付2019年6月、7月电费11,144.64元、2019年6月水费900元;6、判令被告一、二支付解约违约金310,858.34元;7、判令被告一、二支付2019年9月1日-12月20日占有使用费3,885,000元;8、判令被告三对被告一、二的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20年5月21日 收起
...
展开
|
2020-05-21 |
邮箱
电话
公司简介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