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美盛

    美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新昌县新昌大道西路376号1幢
    • 简介:-
    • 法律诉讼 29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6

    法律诉讼29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新昌支行与新昌县万盛源兔业有限公司、美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新昌支行 收起

    ... 展开
    - - -
    2

    袁建华与美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赵小强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合同纠纷

    原告-袁建华 收起

    ... 展开
    - - -
    3

    美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陈冠宇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美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4

    温丽娟与美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赵小强与公司有关的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原告-温丽娟 收起

    ... 展开
    - - -
    5

    杭州载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与美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赵小强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合同纠纷

    原告-杭州载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收起

    ... 展开
    - - -
    6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嵊州支行、新昌县华翔大厦有限责任公司、美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嵊州支行 收起

    ... 展开
    - - -
    7

    浙江开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与美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赵小强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合同纠纷

    原告-浙江开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8

    杭州载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与美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赵小强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合同纠纷

    原告-杭州载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收起

    ... 展开
    - - -
    9

    美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应均良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美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10

    袁建华、美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赵小强等合同纠纷特别程序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合同纠纷

    申请人-袁建华 收起

    ... 展开
    - - -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6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19)粤03执1369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 展开
    (2019)粤03执1369号 -

    原告-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当事人- 美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执1369号美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公证债权文书一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公证处(2019)浙杭钱证执字第4号公证债权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4月29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3执1369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五月十四日 收起

    ... 展开
    2019-05-14
    2

    (2019)粤03执1303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 展开
    (2019)粤03执1303号 -

    原告- 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当事人- 新昌县宏盛投资有限公司 美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执1303号新昌县宏盛投资有限公司、美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公证债权文书一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公证处(2019)浙杭钱证执字第1号公证债权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4月25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3执130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五月七日 收起

    ... 展开
    2019-05-07
    3

    (2019)粤03执1265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 展开
    (2019)粤03执1265号 -

    原告- 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当事人- 美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执1265号美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赵小强:申请执行人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公证债权文书一案,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公证书(2019)浙杭钱证执字第6号公证债权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4月24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3执1265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五月五日 收起

    ... 展开
    2019-05-05
    4

    (2019)粤03执1267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 展开
    (2019)粤03执1267号 -

    原告- 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当事人- 美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执1267号美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赵小强:申请执行人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公证债权文书一案,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公证书(2019)浙杭钱证执字第7号公证债权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4月24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3执1267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五月五日 收起

    ... 展开
    2019-05-05
    5

    (2019)粤03执1266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 展开
    (2019)粤03执1266号 -

    原告- 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当事人- 美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执1266号美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赵小强:申请执行人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公证债权文书一案,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公证书(2019)浙杭钱证执字第3号公证债权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4月24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3执1266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五月五日 收起

    ... 展开
    2019-05-05
    6

    (2019)粤03执1268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 展开
    (2019)粤03执1268号 -

    原告- 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当事人- 美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执1268号美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赵小强:申请执行人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公证债权文书一案,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公证书(2019)浙杭钱证执字第8号公证债权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4月24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3执126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五月五日 收起

    ... 展开
    2019-05-05
    vip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