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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立里服饰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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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
    • 法律诉讼 72
    • 法院公告 14
    • 失信被执行人 5
    • 送达公告 8

    法律诉讼72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良精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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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浙0324执异19号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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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嘉县人民法院 2021-03-22 2021-04-20
    2

    浙江良精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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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浙0324执异6号 借款合同纠纷

    异议人-浙江良精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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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嘉县人民法院 2021-01-29 2021-03-03
    3

    郑仕三、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嘉支行保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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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浙民终1036号 保证合同纠纷

    上诉人-郑仕三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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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0-12-07 2021-03-26
    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鹿城支行、良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立里服饰集团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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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浙0324执3122号之一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鹿城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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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嘉县人民法院 2020-07-08 2020-12-28
    5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嘉支行与浙江五核阀门有限公司、上海远高阀业(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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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浙03民初93号 保证合同纠纷

    原告-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嘉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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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07-06 2020-07-22
    6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与上海远高阀业(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立里服饰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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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浙03民初845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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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06-22 2020-07-01
    7

    浙江立里服饰集团有限公司、何金银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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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浙03执1893号之一 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浙江立里服饰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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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04-02 2020-06-05
    8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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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浙0302执恢615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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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2020-04-01 2020-06-08
    9

    浙江永嘉恒升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田支行、红黄蓝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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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浙0324执恢796号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浙江永嘉恒升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田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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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嘉县人民法院 2020-01-23 2020-12-28
    10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永嘉支行、良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高创投资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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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浙0324执729号之二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永嘉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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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嘉县人民法院 2019-12-20 2020-12-28

    法院公告14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被告- 上海远高阀业(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立里服饰集团有限公司 郑仕绿 郑仕三 杨晓静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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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G48 2020-08-02
    2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被告- 上海远高阀业(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立里服饰集团有限公司 郑仕绿 郑仕三 杨晓静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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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G39 2020-03-06
    3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被告- 良精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良精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高创投资有限公司 余胜者 陈小康 余胜海 余胜忠 红黄蓝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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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G66 2017-10-10
    4 (2017)浙0302民初3838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被告- 良精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高创投资有限公司 余胜者 陈小康 金丽萍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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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昆山市人民法院 G53 2017-09-24
    5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被告- 远东阀门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远高阀业(集团)有限公司 红黄蓝集团有限公司 立信阀门集团有限公司 郑仕绿(公民身份号码 ******************) 郑仕三(公民身份号码 ******************) 杨晓静(公民身份号码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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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G1G4中缝 2017-08-10
    6 (2016)浙03民初719号 合同纠纷

    原告- 红黄蓝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何金银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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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法院 G03 2017-06-20
    7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被告- 良精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高创投资有限公司 余胜者 陈小康 金丽萍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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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金乡县人民法院 G89G92中缝 2017-05-23
    8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被告- 良精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良精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高创投资有限公司 余胜者(公民身份号码 ******************) 陈小康(公民身份号码 ******************) 余胜海(公民身份号码 ******************) 余胜忠(公民身份号码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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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 G74 2017-05-14
    9 (2016)浙0324民初227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浙江永嘉恒升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田支行 被告- 红黄蓝集团有限公司 良精集团有限公司 叶显东 叶建通 叶圣年 瞿猛啸 余胜者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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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法院公告 永嘉县人民法院 - 2016-12-09
    10 (2016)浙0324民初227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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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法院公告 永嘉县人民法院 - 2016-12-01

    失信被执行人5

    序号 案号 执行法院 失信行为 履行情况 立案日期 操作
    1 (2019)浙0324执3122号 永嘉县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19-09-23 详情
    2 (2019)浙0324执恢796号 永嘉县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9-07-16 详情
    3 (2019)浙0302执2705号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9-04-16 详情
    4 (2019)浙0324执727号 永嘉县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19-02-20 详情
    5 (2017)浙0302执86号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暂无 2017-01-04 详情

    送达公告8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16)浙0324民初2274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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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浙0324民初227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浙江永嘉恒升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田支行 被告- 红黄蓝集团有限公司 良精集团有限公司 叶显东 余胜者 叶建通 叶圣年 瞿猛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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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显东、余胜者、叶建通、叶圣年、瞿猛啸: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永嘉恒升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田支行诉被告红黄蓝集团有限公司、良精集团有限公司、叶显东、余胜者、叶建通、叶圣年、瞿猛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们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324民初227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如下:一、被告红黄蓝集团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浙江永嘉恒升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田支行借款本金人民币450万元,并支付借款利息、复息和罚息;二、被告良精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三、被告叶显东、余胜者、叶建通、叶圣年、瞿猛啸分别在最高保证限额450万元范围内对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42800元,减半收取21400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26400元由被告红黄蓝集团有限公司、良精集团有限公司、叶显东、余胜者、叶建通、叶圣年、瞿猛啸共同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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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12-01
    2

    (2016)浙0304民初3872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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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浙0304民初387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被告- 红黄蓝集团有限公司 良精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浙欧置业有限公司 瞿猛啸 叶建通 金莉萍 叶显东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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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黄蓝集团有限公司、良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浙欧置业有限公司、瞿猛啸、叶建通、金莉萍、叶显东: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与被告红黄蓝集团有限公司、良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浙欧置业有限公司、瞿猛啸、叶建通、金莉萍、叶显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上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简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6日内。并定于2016年11月29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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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09-13
    3

    (2016)浙0324民初3337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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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浙0324民初3337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嘉县支行 被告- 红黄蓝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红黄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远东阀门集团有限公司 叶显东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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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显东: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嘉县支行诉被告红黄蓝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红黄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远东阀门集团有限公司、叶显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6年11月21日下午14时30分在第十一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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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08-15
    4

    (2016)浙0304民初2242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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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浙0304民初224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被告- 红黄蓝集团有限公司 叶显东 良精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红黄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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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黄蓝集团有限公司、叶显东、良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红黄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与被告红黄蓝集团有限公司、叶显东、良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红黄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上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简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6日内。并定于2016年10月24日14:30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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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08-02
    5

    (2016)浙0324民初2274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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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浙0324民初227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浙江永嘉恒升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田支行 被告- 红黄蓝集团有限公司 良精集团有限公司 瞿猛啸 叶圣年 叶建通 叶显东 余胜者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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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瞿猛啸、叶圣年、叶建通、叶显东、余胜者: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永嘉恒升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田支行诉被告红黄蓝集团有限公司、良精集团有限公司、瞿猛啸、叶圣年、叶建通、叶显东、余胜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照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等。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红黄蓝集团有限公司立即向原告提前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450万元、借款期内未付利息、未付复息,从起诉之日起按照罚息月利率8.7‰计算,以本金450万元为基数,计算至法律确定的履行之日止;2、被告良精集团有限公司、瞿猛啸、叶圣年、叶建通、叶显东、余胜者在各自最高担保限额范围内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方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6年10月24日下午14时30分在永嘉县人民法院第十一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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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07-12
    6

    (2016)浙0304民初2242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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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浙0304民初224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被告- 红黄蓝集团有限公司 叶显东 良精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红黄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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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黄蓝集团有限公司、叶显东、良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红黄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与被告红黄蓝集团有限公司、叶显东、良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红黄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上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简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6日内。并定于2016年9月8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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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06-17
    7

    (2016)浙0304民初2242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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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浙0304民初224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被告- 红黄蓝集团有限公司 叶显东 良精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红黄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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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黄蓝集团有限公司、叶显东、良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红黄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与被告红黄蓝集团有限公司、叶显东、良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红黄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上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简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6日内。并定于2016年9月8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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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06-14
    8

    (2016)浙0324民初1186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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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浙0324民初1186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永嘉支行 被告- 红黄蓝集团有限公司 远东阀门集团有限公司 叶显东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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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显东: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永嘉支行与被告红黄蓝集团有限公司、远东阀门集团有限公司、叶显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届满后的15天,提供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本院定于2016年7月20日上午9时在第六审判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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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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