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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图

    深圳市深图医学影像设备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坑梓街道金辉路14号深圳市生物医药创新产业园区1号楼101、102、202
    • 简介:-
    • 法律诉讼 32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7

    法律诉讼32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深圳市深图医学影像设备有限公司与徐水建军医院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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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10民初186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市深图医学影像设备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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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 2021-04-23 2021-05-28
    2

    深圳市深图医学影像设备有限公司、河北安易恒商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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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豫0191执2204号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深图医学影像设备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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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1-03-24 2021-03-29
    3

    深圳市深图医学影像设备有限公司、长春新永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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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10执665号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深图医学影像设备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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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 2021-02-18 2021-06-28
    4

    深圳市深图医学影像设备有限公司与沈阳市于洪区圣爱医院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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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辽0114民诉前调9017-1号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当事人-深圳市深图医学影像设备有限公司
    沈阳市于洪区圣爱医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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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 2021-01-04 2021-02-03
    5

    深圳市深图医学影像设备有限公司与沈阳市于洪区圣爱医院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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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辽0114民诉前调9017号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当事人-深圳市深图医学影像设备有限公司
    沈阳市于洪区圣爱医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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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 2021-01-04 2021-01-22
    6

    深圳市深图医学影像设备有限公司与河北安易恒商贸有限公司、吴肖霞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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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豫0191民初2189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市深图医学影像设备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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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0-12-29 2021-01-18
    7

    深圳市深图医学影像设备有限公司与梅河口市民安医养院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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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10民初557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市深图医学影像设备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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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 2020-12-25 2021-02-22
    8

    深圳市深图医学影像设备有限公司与阿坝州蜀康骨科疼痛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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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10民初719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市深图医学影像设备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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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 2020-11-23 2021-06-02
    9

    深圳市深图医学影像设备有限公司与贤台乡卫生院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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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10民初706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市深图医学影像设备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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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 2020-11-03 2021-01-05
    10

    深圳市深图医学影像设备有限公司与宜宾兴华医院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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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10民初557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市深图医学影像设备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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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 2020-10-28 2021-02-22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7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0)粤0310民初7182号公告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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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10民初718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 深圳市深图医学影像设备有限公司 江门市景盛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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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10民初7182号江门市景盛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原告深圳市深图医学影像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江门市景盛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10民初718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江门市景盛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深图医学影像设备有限公司支付货款39925元及违约金(以59925元为基数,自2020年9月17日起按月利率1.5%为标准计算至2020年11月8日;以49925元为基数,自2020年11月9日起按月利率1.5%为标准计算至2020年12月7日;以39925元为基数,自2020年12月8日起按月利率1.5%为标准计算至货款实际清偿之日止);二、驳回原告深圳市深图医学影像设备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34元,由被告江门市景盛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负担。该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的,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上诉状。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三月二日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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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02
    2

    (2020)粤0310民初7182号公告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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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10民初718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深图医学影像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 江门市景盛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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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10民初7182号江门市景盛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原告深圳市深图医学影像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江门市景盛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10民初718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江门市景盛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深图医学影像设备有限公司支付货款39925元及违约金(以59925元为基数,自2020年9月17日起按月利率1.5%为标准计算至2020年11月8日;以49925元为基数,自2020年11月9日起按月利率1.5%为标准计算至2020年12月7日;以39925元为基数,自2020年12月8日起按月利率1.5%为标准计算至货款实际清偿之日止);二、驳回原告深圳市深图医学影像设备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34元,由被告江门市景盛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负担。该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的,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上诉状。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三月二日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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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02
    3

    (2020)粤0310民初7182号公告应诉材料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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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10民初718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 深圳市深图医学影像设备有限公司 江门市景盛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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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10民初7182号江门市景盛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原告深圳市深图医学影像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江门市景盛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0)粤0310民初7182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赔付以下款项:1、货款59925元;2、违约金10786.5元(59925元×0.015×12=10786.5元元,自2019年9月1日起算,每月按未付货款1.5%计算,暂记至2020年9月16日,共计12个月,应计至实际偿清之日);3、案件受理费、律师费12000元等费用。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方案》以及《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答辩期届满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1年02月02日09时30分在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坑梓法庭第二审判庭(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法庭路1号)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八日法院联系人:吴助理电话:0755-23259108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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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18
    4

    (2020)粤0310民初7182号公告应诉材料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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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10民初718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深图医学影像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 江门市景盛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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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10民初7182号江门市景盛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原告深圳市深图医学影像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江门市景盛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0)粤0310民初7182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赔付以下款项:1、货款59925元;2、违约金10786.5元(59925元×0.015×12=10786.5元元,自2019年9月1日起算,每月按未付货款1.5%计算,暂记至2020年9月16日,共计12个月,应计至实际偿清之日);3、案件受理费、律师费12000元等费用。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方案》以及《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答辩期届满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1年02月02日09时30分在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坑梓法庭第二审判庭(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法庭路1号)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八日法院联系人:吴助理电话:0755-23259108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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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18
    5

    (2020)粤0310民初5578号梅河口市民安医养院应诉及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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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10民初557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深图医学影像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 梅河口市民安医养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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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10民初5578号梅河口市民安医养院: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深图医学影像设备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等材料。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本院定于2020年12月24日9时30分在坑梓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零二零年十月九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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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0-09
    6

    (2020)粤0310民初2535号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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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10民初2535号之二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 深圳市深图医学影像设备有限公司 长春新永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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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10民初2535号之二张荣焕:原告深圳市深图医学影像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张荣焕、王昕超、长春新永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10民初253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长春新永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深图医学影像设备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69280元及违约金(以269280元为基数,自2020年9月9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为标准计算至生效判决确认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二、被告长春新永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深图医学影像设备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12000元;三、被告王昕超、张荣焕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驳回原告深圳市深图医学影像设备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620.0元,由被告张荣焕、王昕超、长春新永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负担5000元,原告深圳市深图医学影像设备有限公司负担2620元。该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的,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上诉状。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四日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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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4
    7

    (2020)粤0310民初2535号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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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10民初253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深图医学影像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 张荣焕 王昕超 长春新永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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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10民初2535号之二张荣焕:原告深圳市深图医学影像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张荣焕、王昕超、长春新永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10民初253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长春新永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深图医学影像设备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69280元及违约金(以269280元为基数,自2020年9月9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为标准计算至生效判决确认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二、被告长春新永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深图医学影像设备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12000元;三、被告王昕超、张荣焕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驳回原告深圳市深图医学影像设备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620.0元,由被告张荣焕、王昕超、长春新永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负担5000元,原告深圳市深图医学影像设备有限公司负担2620元。该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的,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上诉状。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四日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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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4
    8

    (2020)粤0310民初2535号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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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10民初253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深图医学影像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 张荣焕 王昕超 长春新永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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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10民初2535号之一长春新永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原告深圳市深图医学影像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张荣焕、王昕超、长春新永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10民初253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长春新永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深图医学影像设备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69280元及违约金(以269280元为基数,自2020年9月9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为标准计算至生效判决确认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二、被告长春新永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深图医学影像设备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12000元;三、被告王昕超、张荣焕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驳回原告深圳市深图医学影像设备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620.0元,由被告张荣焕、王昕超、长春新永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负担5000元,原告深圳市深图医学影像设备有限公司负担2620元。该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的,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上诉状。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九月十日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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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10
    9

    (2020)粤0310民初2535号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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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10民初2535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 深圳市深图医学影像设备有限公司 长春新永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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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10民初2535号之一长春新永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原告深圳市深图医学影像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张荣焕、王昕超、长春新永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10民初253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长春新永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深图医学影像设备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69280元及违约金(以269280元为基数,自2020年9月9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为标准计算至生效判决确认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二、被告长春新永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深图医学影像设备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12000元;三、被告王昕超、张荣焕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驳回原告深圳市深图医学影像设备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620.0元,由被告张荣焕、王昕超、长春新永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负担5000元,原告深圳市深图医学影像设备有限公司负担2620元。该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的,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上诉状。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九月十日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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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10
    10

    (2020)粤0310民初2391号河南省东晟医疗器械商贸有限公司、管文刚判决书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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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10民初239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深图医学影像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 河南省东晟医疗器械商贸有限公司 管文刚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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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10民初2391号河南省东晟医疗器械商贸有限公司、管文刚: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深图医学影像设备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0)粤0310民初2391号,现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一、被告河南省东晟医疗器械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深图医学影像设备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6万元及违约金(以16万元为基数,自2018年2月1日起按年利率24%标准计算至货款付清之日止);二、被告河南省东晟医疗器械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深图医学影像设备有限公司支付税款65094元及违约金(以65094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自2018年5月9日起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的违约金和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19年8月20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三、被告河南省东晟医疗器械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深图医学影像设备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21000元;四、被告管文刚对本判决第一、二、三项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五、驳回原告深圳市深图医学影像设备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相应款项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3148元(原告已预交),由两被告连带负担。两被告负担的受理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交。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10民初239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坑梓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一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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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21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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