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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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叶荣、深圳市国瑧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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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5执8684号 | 劳动争议 |
申请执行人-叶荣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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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2021-08-12 | 2021-08-19 |
2 |
郑州市宝聚丰实业有限公司、盐城华旭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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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豫0192民初1683号 | 合同纠纷 |
申请人-郑州市宝聚丰实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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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 | 2021-03-17 | 2021-06-17 |
3 |
李小林、深圳市国瑧科技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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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5财保65号 | 劳动合同纠纷 |
申请人-李小林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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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2021-02-23 | 2021-05-28 |
4 |
芜湖市民强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芜湖华宇彩晶科技有限公司等追偿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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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追偿权纠纷 |
原告-芜湖市民强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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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5 |
肖洁、深圳市国瑧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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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争议 |
申请执行人-肖洁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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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安顺市西秀区国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华旭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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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人-安顺市西秀区国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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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7 |
郭丽、深圳市国瑧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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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争议 |
申请执行人-郭丽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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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8 |
张连娇、深圳市国瑧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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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争议 |
申请执行人-张连娇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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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9 |
喻凤翔、深圳市国瑧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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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争议 |
申请执行人-喻凤翔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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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10 |
杨林、吴丽希等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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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争议 |
申请执行人-陈苏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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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案号 | 执行法院 | 失信行为 | 履行情况 | 立案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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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粤0305执13597号 |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1-08-04 | 详情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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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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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黔04民初26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 安顺市西秀区国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当事人- 贵州华旭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国瑧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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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原告安顺市西秀区国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贵州华旭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国瑧科技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黔04民初26号,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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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3 |
2 |
(2021)粤0305执8899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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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5执8899号 | 劳动争议 |
原告- 欧金凤 被告- 深圳市国瑧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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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执8899号深圳市国瑧科技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欧金凤与你(单位)劳动争议纠纷执行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5执8899号限制消费令。该限制消费令主要内容:因你方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对你方采取限制消费措施。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联系人:吴倩电话:0755-86608294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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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2 |
3 |
(2021)粤0305执9073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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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5执9073-9077号 | 劳动争议 |
原告- 张雪 吴丽希 杨林 张敬波 陈苏方 被告- 深圳市国瑧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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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执9073-9077号深圳市国瑧科技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杨林、吴丽希、陈苏方、张雪、张敬波与你(单位)劳动争议纠纷五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5执9073-9077号限制消费令。该限制消费令主要内容:因你方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对你方采取限制消费措施。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联系人:吴倩电话:0755-86608294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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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2 |
4 |
(2021)粤0305执8843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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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5执8843号 | 劳动争议 |
原告- 郑敏彦 被告- 深圳市国瑧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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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执8843号深圳市国瑧科技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郑敏彦与你(单位)劳动争议纠纷执行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5执8843号限制消费令。该限制消费令主要内容:因你方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对你方采取限制消费措施。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九日联系人:吴倩电话:0755-86608294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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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19 |
5 |
(2021)粤0305执8888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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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5执8888号 | 劳动争议 |
原告- 钟东 被告- 深圳市国瑧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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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执8888号深圳市国瑧科技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钟东与你(单位)劳动争议纠纷执行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5执8888号限制消费令。该限制消费令主要内容:因你方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对你方采取限制消费措施。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九日联系人:吴倩电话:0755-86608294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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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19 |
6 |
(2021)粤0305执10335号执行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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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5执10335号 | 劳动争议 |
原告- 郭丽 当事人- 深圳市国瑧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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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执10335号之一深圳市国瑧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郭丽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深劳人仲案[2021]2808号仲裁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6月10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5执10335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能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送达后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执行通知书之日起,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七月七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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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07 |
7 |
(2021)粤0305执10957、10965号执行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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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5执10957、10965号 | 劳动争议 |
当事人- 深圳市国瑧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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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执10957、10965号之一深圳市国瑧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喻凤翔、张连娇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深劳人仲案[2021]2804、2798号仲裁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6月24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5执10957、10965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能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送达后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执行通知书之日起,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七月一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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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01 |
8 |
(2021)粤0305执9930号执行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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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5执9930号 | 劳动争议 |
原告- 宣颖婷 当事人- 深圳市国瑧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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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执9930号深圳市国瑧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宣颖婷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深劳人仲案[2021]2663号仲裁裁决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6月3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5执993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能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送达后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执行通知书之日起,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五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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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15 |
9 |
(2021)粤0305执9659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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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5执9659、9666、9739、9741、9742、9809-9811、985 | 劳动争议 |
当事人- 深圳市国瑧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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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执9659、9666、9739、9741、9742、9809-9811、9854、9855号深圳市国瑧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赵志勇等10人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深劳人仲案[2020]2664号等仲裁裁决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5月28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5执9659号等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能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送达后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执行通知书之日起,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六月八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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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8 |
10 |
(2021)粤0305执9456号执行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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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5执9456号 | 劳动争议 |
原告- 薛雅芳 当事人- 深圳市国瑧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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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执9456号深圳市国瑧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薛雅芳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深劳人仲案[2020]2661号仲裁裁决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5月26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5执9456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能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送达后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执行通知书之日起,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六月三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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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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