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金桥融资

    海南金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龙昆北路30号宏源证券大厦二层
    • 简介:-
    • 法律诉讼 16
    • 法院公告 4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4

    法律诉讼16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海南金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白午街道铜鼓村村民委员会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1)黔2601执保63号 合同纠纷

    申请人-海南金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贵州省凯里市人民法院 2021-01-28 2021-03-17
    2

    海南金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陈火城、庄细霞追偿权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琼0106执5793号之一 追偿权纠纷

    申请执行人-海南金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2020-12-28 2021-08-11
    3

    海南金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郭丽川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琼0106执5792号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海南金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2020-12-12 2021-08-11
    4

    黄智光、张湘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20)黔26民再55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再审申请人-凯里经济开发区金桥实业有限公司
    张湘文
    黄智光
    收起

    ... 展开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2020-09-24 2020-10-14
    5

    海南金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唐爱明、唐秋英不良债权追偿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琼0106执4282号之一 追偿权纠纷

    申请执行人-海南金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2020-09-11 2021-03-04
    6

    (2020)琼9026民初871号 原告昌江黎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符宁、李香兰、符江、赵扬灵、吴菊芬、林义明、海南金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20)琼9026民初87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昌江黎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收起

    ... 展开
    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0-08-24 2020-09-30
    7

    海南金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林剑彬、陈清梅、赵日彩不良债权追偿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琼0106执2446号 追偿权纠纷

    申请执行人-海南金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2020-06-19 2020-07-31
    8

    黄智光、张湘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9)黔民申4720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再审申请人-张湘文
    黄智光
    申请人-凯里经济开发区金桥实业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0-03-05 2020-09-29
    9

    中房集团(荆州)置业有限公司雷山分公司与凯里经济开发区金桥实业有限公司、海南金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19)黔2601民初5648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原告-中房集团(荆州)置业有限公司雷山分公司 收起

    ... 展开
    凯里市人民法院 2019-10-15 2019-12-06
    10

    昌江黎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海南昌江田辉包装箱制造有限公司、海南金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19)琼9026民初1069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昌江黎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收起

    ... 展开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19-10-15 2019-11-25

    法院公告4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2018)琼0107执353号 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

    原告- 韩庆光 被告- 琼海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海南金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第三人- 林剑彬 收起

    ... 展开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 G21G24中缝 2020-09-08
    2 - 追偿权纠纷

    原告- 海南金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被告- 符祝宇 郭丽川 收起

    ... 展开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G12 2020-07-23
    3 - 合同纠纷

    原告- 海南金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被告- 林剑彬 陈清梅 赵日彩 收起

    ... 展开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G77 2019-06-02
    4 (2)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原告- 黄智光 被告- 凯里经济开发区金桥实业有限公司 范国珍 海南金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纠纷 收起

    ... 展开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凯里市人民法院 G34 2018-04-24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4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0)琼0107民初2999号 收起

    ... 展开
    (2020)琼0107民初2999号 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

    原告- 琼海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被告- 林剑彬 韩庆光 海南金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琼0107民初2999号林剑彬:本院受理原告琼海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被告韩庆光、海南金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第三人林剑彬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一案,原告琼海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不服本院作出的(2020)琼0107民初2999号民事判决书提出上诉,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或以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们应在收到上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五日 收起

    ... 展开
    2021-06-15
    2

    (2020)琼0108民初12574原告海南骏企壹号商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诉被告海南浩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莞市万和酒店有限公司、海南金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蔡伟勤、蔡伟基、王大强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0)琼0108民初12574号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原告- 海南骏企壹号商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被告- 蔡伟基 蔡伟勤 王大强 海南金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东莞市万和酒店有限公司 海南浩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琼0108民初12574号海南浩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蔡伟勤、王大强:本院受理原告海南骏企壹号商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诉被告海南浩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莞市万和酒店有限公司、海南金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蔡伟勤、蔡伟基、王大强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琼0108民初12574号民事判决书,缺席判决如下:一、被告海南浩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须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海南骏企壹号商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775535元,并支付截止2019年6月20日的逾期利息人民币95710.01元、自2019年6月21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息(以拖欠的借款本金人民币775535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4.625%计)。二、被告海南浩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须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海南骏企壹号商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支付公告费人民币10000元、律师服务费人民币61600元。三、确认原告海南骏企壹号商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对被告海南浩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文昌市文城镇清澜新市区9066.67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文他项(2012)第W12224号]和31686.87平方米的在建工程房地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四、被告东莞市万和酒店有限公司、蔡伟勤、蔡伟基、王大强对被告海南浩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抵押物优先受偿后仍不足以清偿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且承担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海南浩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追偿。五、驳回原告海南骏企壹号商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5008.30元(原告已预付),由被告海南浩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14268.22元,原告海南骏企壹号商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负担740.08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九日 收起

    ... 展开
    2021-05-19
    3

    (2020)琼0107民初2844号 收起

    ... 展开
    (2020)琼0107民初2844号 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

    原告- 韩庆光 被告- 林剑彬 琼海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海南金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琼0107民初2844号林剑彬:本院受理原告韩庆光与被告琼海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海南金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第三人林剑彬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作出的(2020)琼0107民初284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原告韩庆光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原告韩庆光负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四日 收起

    ... 展开
    2021-05-14
    4

    (2020)琼0107民初2999号 收起

    ... 展开
    (2020)琼0107民初2999号 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

    原告- 琼海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被告- 林剑彬 韩庆光 海南金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琼0107民初2999号林剑彬:本院受理原告琼海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被告韩庆光、海南金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第三人林剑彬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作出的(2020)琼0107民初299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原告琼海市农村信用社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原告琼海市农村信用社负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四日 收起

    ... 展开
    2021-05-14
    vip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