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
1 |
刘强与珠海广通汽车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404民初3054号 | 劳动合同纠纷 |
原告-刘强 收起
...
展开
|
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 | 2021-07-26 | 2021-07-30 |
2 |
广东华杨律师事务所与银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广通汽车有限公司法律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404民初2550号 | 法律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广东华杨律师事务所 收起
...
展开
|
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 | 2021-07-02 | 2021-07-30 |
3 |
广东华杨律师事务所与成都广通汽车有限公司、珠海广通汽车有限公司法律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404民初2548号 | 法律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广东华杨律师事务所 收起
...
展开
|
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 | 2021-07-02 | 2021-07-30 |
4 |
江苏松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与珠海广通汽车有限公司、珠海广通汽车有限公司邯郸分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1)苏0903民初2196号 | 承揽合同纠纷 |
原告-江苏松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 2021-06-15 | 2021-07-27 |
5 |
珠海广通汽车有限公司、江苏九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与珠海广通汽车有限公司、江苏九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1)苏10民辖终47号 | 加工合同纠纷 |
上诉人-珠海广通汽车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3-24 | 2021-04-26 |
6 |
西安力创材料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与银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广通汽车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404民初100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西安力创材料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 | 2021-03-03 | 2021-05-31 |
7 |
珠海广通汽车有限公司与江苏帝德车业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二审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4民终305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上诉人-珠海广通汽车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2-26 | 2021-03-26 |
8 |
珠海广通汽车有限公司、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与珠海广通汽车有限公司、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1)苏10民辖终21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上诉人-珠海广通汽车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2-07 | 2021-02-28 |
9 |
阳曲县顺通公交有限公司、山西皇城相府宇航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0)粤民申3252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再审申请人-阳曲县顺通公交有限公司
...
展开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1-01-20 | 2021-05-10 |
10 |
中山市艾帕尔机械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与成都广通汽车有限公司、珠海广通汽车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1)川0118民初131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中山市艾帕尔机械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法院 | 2021-01-12 | 2021-01-29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1 |
(2020)粤0404民初3466号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404民初3466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珠海广通汽车有限公司 被告- 张国旗 绍兴智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404民初3466号绍兴智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珠海广通汽车有限公司诉被告张国旗、绍兴智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0)粤0404民初346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本案按原告珠海广通汽车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已收取的案件受理费66,110元,减半收取计33,055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网络上刊登公告的方式,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联系人:刘帆、袁嘉睿联系电话:0756-7266608、7266885联系地址: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金铭东路578号 收起
...
展开
|
2020-11-24 |
2 |
(2020)粤0404民初3466号公告应诉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404民初3466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珠海广通汽车有限公司 被告- 张国旗 绍兴智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404民初3466号绍兴智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珠海广通汽车有限公司诉被告张国旗、绍兴智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404民初3466号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原告的诉讼请求有: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1230万元;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369万元;3.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利息1113203元(暂计至2020年10月1日);4.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支付的律师费130万元;5.判令原告对案涉31辆车的享有优先受偿权;6.本案诉讼费等由被告承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网络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1月21日9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由审判员陈德玉任审判长,与审判员曾剑、人民陪审员肖晓丽组成合议庭。希准时到庭参加诉讼,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三日联系人:刘帆、袁嘉睿联系电话:0756-7266608、7266885联系地址: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金铭东路578号 收起
...
展开
|
2020-11-03 |
3 |
(2018)冀0109民初3259号珠海广通汽车有限公司诉河北九州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裁判文书 收起
...
展开
|
(2018)冀0109民初3259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珠海广通汽车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藁城区人民法院 公 告 河北九州汽车租赁站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珠海广通汽车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冀0109民初325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珠海广通汽车有限公司对登记在河北九州汽车租赁站有限公司名下的20辆广通牌大型普通客车享有所有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藁城区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陈存利 联系电话:18531157869 收起
...
展开
|
2019-01-18 |
4 |
(2018)冀0109民初3259号珠海广通汽车有限公司诉河北九州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裁判文书 收起
...
展开
|
(2018)冀0109民初3259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珠海广通汽车有限公司 被告- 河北九州汽车租赁站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河北九州汽车租赁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珠海广通汽车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冀0109民初325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珠海广通汽车有限公司对登记在河北九州汽车租赁站有限公司名下的20辆广通牌大型普通客车享有所有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9-01-18 |
5 |
(2018)粤0404财保170号 收起
...
展开
|
(2018)粤0404财保170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珠海广通汽车有限公司 被告- 阳曲县顺通公交有限公司 山西省国投文化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山西国投润通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山西皇城相府宇航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粤0404财保170号山西皇城相府宇航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申请人珠海广通汽车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阳曲县顺通公交有限公司、山西省国投文化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山西国投润通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山西皇城相府宇航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18)粤0404财保170号案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一、冻结被申请人阳曲县顺通公交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详见《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冻结期限为一年;二、冻结被申请人山西省国投文化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详见《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冻结期限为一年;三、查封被申请人阳曲县顺通公交有限公司名下的车辆(详见《协助执行通知书》),查封期限为二年。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网络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六日联系人:姚成文,谭玉婷电话:7266882,7265289地址:珠海市金湾区金湾区人民法院 收起
...
展开
|
2018-06-26 |
邮箱
电话
公司简介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