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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精熙智能

    重庆精熙智能工程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石马河街道宏帆路22号附13-14号
    • 简介:-
    • 法律诉讼 2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2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重庆精熙智能工程有限公司与陈应平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19)渝0105民初447号 追偿权纠纷

    原告-重庆精熙智能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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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2019-04-30 2019-12-30
    2

    九龙坡区谢家湾纽伦保机电设备经营部与重庆精熙智能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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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渝0107民初937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九龙坡区谢家湾纽伦保机电设备经营部 收起

    ... 展开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2018-07-26 2018-12-17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18)渝0107民初9372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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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渝0107民初937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龙坡区谢家湾纽伦保机电设备经营部 当事人- 九龙坡区谢家湾纽伦保机电设备经营部 被告- 重庆精熙智能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渝0107民初9372号重庆精熙智能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九龙坡区谢家湾纽伦保机电设备经营部诉被告重庆精熙智能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0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18年05月15日上传日期:2018年05月15日 收起

    ... 展开
    2018-05-15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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