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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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砀山县双林木业有限公司、芦红林保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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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皖1321民初2296号 | 保证合同纠纷 |
原告-砀山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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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砀山县人民法院 | 2021-06-02 | 2021-07-31 |
2 |
张素芹,李兴旺,李希望,张香香,毛吉云,贾卫云,砀山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安徽弘丰生物质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安徽弘泰能源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民事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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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皖1321执979号 | 保证合同纠纷 |
当事人-毛吉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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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县人民法院 | 2021-05-07 | 2021-05-25 |
3 |
砀山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砀山县攀达金刚石工磨具有限公司、冯攀保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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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皖1321民初1300号 | 保证合同纠纷 |
原告-砀山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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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砀山县人民法院 | 2021-03-18 | 2021-06-28 |
4 |
砀山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砀山红卫果蔬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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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皖1321执198号 | 保证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砀山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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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县人民法院 | 2020-12-19 | 2020-12-24 |
5 |
砀山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砀山县福荣食品有限公司、张晓风等保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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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皖1321民初3730号 | 保证合同纠纷 |
原告-砀山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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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砀山县人民法院 | 2020-11-27 | 2021-02-26 |
6 |
砀山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砀山县攀达金刚石工磨具有限公司、冯攀保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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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皖1321民初2711号 | 保证合同纠纷 |
原告-砀山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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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砀山县人民法院 | 2020-10-16 | 2020-11-25 |
7 |
砀山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砀山县家强饲料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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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皖1321执恢80号 | 保证合同纠纷 |
原告-砀山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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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县人民法院 | 2020-09-27 | 2020-10-28 |
8 |
砀山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砀山县天雪面粉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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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皖1321执1340号 | 保证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砀山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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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县人民法院 | 2020-09-22 | 2020-10-28 |
9 |
砀山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砀山县富发实业有限公司、武明明保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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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皖1321民初3159号 | 保证合同纠纷 |
原告-砀山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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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砀山县人民法院 | 2020-09-20 | 2020-10-12 |
10 |
砀山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安徽荣辉新能源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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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皖1321执1052号 | 保证合同纠纷 |
申请人-砀山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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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县人民法院 | 2020-08-12 | 2020-08-27 |
序号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公告类型 | 法院 | 刊登版面 | 刊登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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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保证合同纠纷 |
原告- 砀山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被告- 砀山县利天木业有限公司 王皓 许小平 王建党 刘万东 王曼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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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砀山县人民法院 | G11 | 2020-08-27 |
2 | - | 保证合同纠纷 |
原告- 砀山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被告- 安徽省天峰玻璃制造有限公司 许天浩 砀山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砀山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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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砀山县人民法院 | G12 | 2020-07-28 |
3 | - | 保证合同纠纷 |
原告- 砀山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被告- 砀山县时利和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 张素支 李志龙 魏宪章 王银岗 李妙妙 董军长 卢凤云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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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砀山县人民法院 | G01 | 2019-03-14 |
4 | (2018)皖1321民初2202号 | 保证合同纠纷 |
原告- 砀山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被告- 砀山溢源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砀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砀山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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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 砀山县人民法院 | G61 | 2019-02-03 |
5 | (2018)皖1321民初2202号 | 保证合同纠纷 |
原告- 砀山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被告- 砀山溢源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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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砀山县人民法院 | G06 | 2018-08-26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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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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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皖1321民初1192号 | 保证合同纠纷 |
原告- 砀山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被告- 汪志刚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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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砀山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1321民初1192号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该判决书,逾期不领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砀山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就(2021)皖1321民初1192号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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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4 |
2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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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皖13民终1381号 | 保证合同纠纷 |
上诉人- 砀山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 安徽省天峰玻璃制造有限公司 许天浩 当事人- 砀山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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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上诉人砀山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被上诉人安徽省天峰玻璃制造有限公司、许天浩、砀山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3民终138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维持安徽省砀山县人民法院(2020)皖1321民初1855号民事判决第二项、第四项;二、变更安徽省砀山县人民法院(2020)皖1321民初1855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安徽省天峰玻璃制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后十日内给付砀山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代偿款1818058.5元及资金占用费84006.8元(8186.66元+6470.4元+69349.74元)、违约金240000元,许天浩在上述款项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三、变更安徽省砀山县人民法院(2020)皖1321民初1855号民事判决第三项为:安徽省天峰玻璃制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砀山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费20000元,许天浩在上述款项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审案件受理费按照一审判决执行;二审案件受理费17790元,由砀山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承办法院: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承办法官:王玲玲0557-3752303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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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30 |
3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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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皖1321民初2296号 | - |
原告- 砀山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被告- 砀山县双林木业有限公司 单灵玲 芦红菊 芦红林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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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的原告砀山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砀山县双林木业有限公司、芦红林、单灵玲、芦红菊、孙永建、邵文保证合同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7月16日9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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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8 |
4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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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皖1321民初1300号 | 保证合同纠纷 |
原告- 砀山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被告- 砀山县攀大金刚石工磨具有限公司 冯攀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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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2021)皖1321民初1300号原告砀山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与陈会伦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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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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