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龙光骏景

    深圳市龙光骏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民泰社区玖龙玺负一层N24
    • 简介:-
    • 法律诉讼 11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6

    法律诉讼11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深圳市龙光骏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行纪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1)粤0309执保1929号 行纪合同纠纷

    申请人-美联物业代理(深圳)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2021-06-10 2021-06-30
    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张钰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1)粤0309执保1328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2021-04-28 2021-06-15
    3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张钰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1)粤0309财保20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2021-04-28 2021-06-09
    4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深圳市龙光骏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1)粤0309财保176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2021-04-19 2021-04-30
    5

    中铁建工集团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光骏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粤0309执保3437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申请人-中铁建工集团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2020-11-05 2021-01-12
    6

    龙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龙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光骏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财产保全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粤0309执保3382号 财产保全

    申请人-中铁建工集团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2020-11-02 2021-01-14
    7

    中铁建工集团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龙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粤0309执保2626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申请人-中铁建工集团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2020-10-28 2021-01-11
    8

    中铁建工集团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光骏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粤0309执保2628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申请人-中铁建工集团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2020-10-28 2021-01-11
    9

    中铁建工集团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龙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粤0309执保3030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申请人-中铁建工集团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2020-10-09 2021-01-18
    10

    中铁建工集团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光骏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粤0309执保3031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申请人-中铁建工集团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2020-10-09 2021-01-13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6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0309财保176号送达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1)粤0309财保176号之一 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

    当事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深圳市龙光骏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9财保176号之一深圳市龙光骏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申请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与被申请人深圳市龙光骏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立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粤0309财保176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解除对被申请人深圳市龙光骏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立价值人民币1765677.90元的财产保全措施。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联系人:杨夏尔联系电话:21050124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浪腾路2号 收起

    ... 展开
    2021-08-23
    2

    (2021)粤0304民初9492号送达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1)粤0304民初9492号 保证合同纠纷

    当事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深圳市龙光骏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4民初9492号苏云朋、庄梅英: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与被告苏云朋、深圳市龙光骏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三人庄梅英保证合同纠纷一案,被告深圳市龙光骏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副本。被告深圳市龙光骏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上诉请求如下:1.依法撤销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粤0304民初9492号民事判决书,将本案发回重审或在查清事实基础上依法改判驳回对上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2.本案一审、二审案件受理费由被上诉人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二一年八月三日(本公告已于当天发布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 收起

    ... 展开
    2021-08-03
    3

    (2021)粤0304民初9492号送达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1)粤0304民初9492号 保证合同纠纷

    当事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深圳市龙光骏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4民初9492号苏云朋、庄梅英: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与被告苏云朋、深圳市龙光骏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三人庄梅英保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4民初949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苏云朋就(2020)深国仲裁2322号《裁决书》裁决确定的第三人庄梅英的金钱给付义务对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二、被告深圳市龙光骏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就(2020)深国仲裁2322号《裁决书》裁决确定的第三人庄梅英的金钱给付义务不能清偿部分的50%承担赔偿责任;三、驳回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其他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14173.56元,因适用简易程序,本院按规定减半收取7086.78元,由二被告共同负担。原告已预交的7086.78元,由本院予以退回。二被告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缴纳案件受理费7086.78元,拒不缴纳的,本院依法强制执行。如不服本判决,应在领取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应在收到预交上诉费通知次日起七日内向该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该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的,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上诉状。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 展开
    2021-07-26
    4

    (2021)粤0309财保176号送达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1)粤0309财保176号 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

    当事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深圳市龙光骏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9财保176号深圳市龙光骏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申请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与被申请人深圳市龙光骏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立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粤0309财保176号民事裁定书、保全结果通知书。裁定如下:查封、扣押或冻结被申请人深圳市龙光骏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立价值人民币1765677.90元的财产。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四日联系人:杨夏尔联系电话:21050124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浪腾路2号 收起

    ... 展开
    2021-05-14
    5

    (2021)粤0304民初9492号送达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1)粤0304民初9492号 保证合同纠纷

    当事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深圳市龙光骏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4民初9492号庄梅英、苏云朋、深圳市龙光骏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与被告苏云朋、深圳市龙光骏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三人庄梅英保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304民初9492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一、被告二对庄梅英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二被告立即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1010676.07元及29214.74元、复利1615.67元(利息、复利暂计至2020年4月20日,之后罚息、复利按合同约定计算至本息还清之日止);2.判令诉讼费、财产保全费等由二被告共同承担。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答辩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1年05月21日09时30分在互联网和金融审判庭(深圳市福田区沙嘴路8号红树华府A座红树湾壹号26层)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法院联系人:黄芳电话:21981971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 展开
    2021-02-26
    6

    (2021)粤0304民初9492号送达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1)粤0304民初9492号 保证合同纠纷

    原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被告- 苏云朋 深圳市龙光骏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4民初9492号庄梅英、苏云朋、深圳市龙光骏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与被告苏云朋、深圳市龙光骏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三人庄梅英保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304民初9492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一、被告二对庄梅英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二被告立即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1010676.07元及29214.74元、复利1615.67元(利息、复利暂计至2020年4月20日,之后罚息、复利按合同约定计算至本息还清之日止);2.判令诉讼费、财产保全费等由二被告共同承担。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答辩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1年05月21日09时30分在互联网和金融审判庭(深圳市福田区沙嘴路8号红树华府A座红树湾壹号26层)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法院联系人:黄芳电话:21981971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 展开
    2021-02-26
    vip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