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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和和物流

    金华和和物流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金义快速路5555号信息交易中心X128号
    • 简介:-
    • 行政处罚 17
    • 严重违法 0
    • 股权出质 0
    • 土地抵押 0

    行政处罚17

    序号 决定文书号 处罚单位 处罚结果/内容 处罚日期 操作
    1 金路政罚〔2021〕501345 义乌市交通运输局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9月14日1时40分,浙G82581(4轴)行经G527(象义线)佛堂方向K277+30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107.59吨。9月15日,对该技术监控记录资料进行了审核。9月28日,经省综合治超管理平台判别确定管辖机关。2021年12月6日,本机关予以立案。2021年12月6日对王友军进行了询问,并收集了其他证据。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金华和和物流有限公司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信银行义乌分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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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06 详情
    2 金路政罚〔2021〕04179 金华市交通运输局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11月19日9时20分,金华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60沪昆高速兰溪收费所对浙G87758/浙GW153牵引车进行了检查,发现金华和和物流有限公司有违法,车辆所有人是金华和和物流有限公司。11月22日金华市交通运输局批准立案,并指定熊伟春、叶欲明承办此案。2021年11月22日执法人员依法对林燕斌进行了询问并制作了《询问笔录》,同时还取得从业资格证影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影印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影印件、营业执照影印件、现场照片、监控视频记录、道路运输证影印件、现场笔录等相关证据。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金华和和物流有限公司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非税资金财政专户。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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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1-22 详情
    3 金金东综执罚决字〔2021〕第05-0055号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金华和和物流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属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行为。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运输单位金华和和物流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壹万伍元整(¥15000.00元)。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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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1-15 详情
    4 金路政罚〔2021〕28120 金华市交通运输局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3月4日13时24分,浙G83026(4轴)行经G330(330国道)金华方向K304+60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54.38吨。3月9日,对该技术监控记录资料进行了审核。3月19日,经省综合治超管理平台判别确定管辖机关。2021年10月25日,本机关予以立案。2021年10月25日对进行了询问,并收集了其他证据。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叁仟肆佰叁拾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金华和和物流有限公司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农业银行金东支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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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0-25 详情
    5 金路政罚〔2021〕90634 武义县交通运输局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3月8日5时7分,浙G71029重型自卸货车(4轴)行经C284(十古线)金华、武义方向K11+20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78.71吨。3月17日,对该技术监控记录资料进行了审核。3月20日,经省综合治超管理平台判别确定管辖机关。2021年9月29日,本机关予以立案。2021年9月29日对蔡华进行了询问,并收集了其他证据。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壹万捌仟捌佰玖拾伍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金华和和物流有限公司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金华银行武义支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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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29 详情
    6 金路政罚〔2021〕90609 武义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3月4日8时27分,浙G71029重型自卸货车(4轴)行经C284(十古线)金华、武义方向K11+20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73.67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42.67吨。罚款人民币壹万陆仟叁佰柒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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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24 详情
    7 金路政罚〔2021〕2862 金华市交通运输局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3月12日14时40分,浙G79081(4轴)行经G330(330国道)金华方向K304+60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77.44吨。3月15日,对该技术监控记录资料进行了审核。3月26日,经省综合治超管理平台判别确定管辖机关。2021年8月30日,本机关予以立案。2021年8月30日对进行了询问,并收集了其他证据。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壹万肆仟玖佰陆拾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金华和和物流有限公司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农业银行金东支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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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30 详情
    8 金路政罚〔2021〕2828 金华市交通运输局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7月28日17时34分,浙G82303(4轴)行经X114(金义东)义乌方向K13+60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74.65吨。7月29日,对该技术监控记录资料进行了审核。8月11日,经省综合治超管理平台判别确定管辖机关。2021年8月13日,本机关予以立案。2021年8月13日对进行了询问,并收集了其他证据。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壹万叁仟伍佰陆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金华和和物流有限公司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农业银行金东支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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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13 详情
    9 金路政罚〔2021〕40258 兰溪市交通运输局

    主要违法事实:2020年7月17日11时38分,浙G87637自卸货车(4轴)行经S314线47K+70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72.54吨。,对该技术监控记录资料进行了审核。,经省综合治超管理平台判别确定管辖机关。2021年8月12日,本机关予以立案。2021年8月12日对张新吉进行了询问,并收集了其他证据。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伍佰壹拾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金华和和物流有限公司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建设银行兰溪分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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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12 详情
    10 金路政罚〔2021〕90448 武义县交通运输局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1月25日8时41分,浙G82581自卸货车(4轴)行经C284(十古线)金华、武义方向K11+20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50.99吨。2月4日,对该技术监控记录资料进行了审核。2月6日,经省综合治超管理平台判别确定管辖机关。2021年8月11日,本机关予以立案。2021年8月11日对毛色海进行了询问,并收集了其他证据。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伍仟零叁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金华和和物流有限公司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金华银行武义支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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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11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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