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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东胜动力

    东莞市东胜动力电机有限公司

    在业
    • 官网:-
    • 地址:东莞市大朗镇松木山村嘉源路13号
    • 简介:-
    • 法律诉讼 6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2
    • 送达公告 4

    法律诉讼6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深圳东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东胜动力电机有限公司、唐晓平等保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粤0306执13972、13974号之二 保险纠纷

    申请执行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收起

    ... 展开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2020-12-01 2020-12-14
    2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深圳东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明伟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保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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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6执13972、13974号之二 保险纠纷

    申请执行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收起

    ... 展开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2020-12-01 2020-12-09
    3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与深圳东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明伟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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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6民初28378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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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2020-06-22 2020-12-08
    4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与深圳东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明伟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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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6民初29086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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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2020-01-23 2020-10-09
    5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深圳东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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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4执25050号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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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2019-10-22 2020-01-07
    6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与深圳东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明伟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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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0304民初2455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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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2019-03-29 2019-07-24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2

    序号 案号 执行法院 失信行为 履行情况 立案日期 操作
    1 (2020)粤0306执13972号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0-05-22 详情
    2 (2020)粤0306执13974号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0-05-22 详情

    送达公告4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0)粤0306执30865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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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6执30865号 保险纠纷

    当事人-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深圳东明伟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深圳东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市东胜动力电机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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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6执30865号深圳东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明伟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东莞市东胜动力电机有限公司、谢伟、唐晓平:申请执行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与你(单位)保险纠纷一案,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2019)粤0306民初28378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11月18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0)粤0306执30865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四月六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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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06
    2

    (2021)粤0306执681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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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6执681号 保险纠纷

    当事人- 深圳东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东明伟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东莞市东胜动力电机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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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6执681号深圳东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明伟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东莞市东胜动力电机有限公司、谢伟、唐晓平:申请执行人与你(单位)保险纠纷一案,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2019)粤0306民初28378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1月6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1)粤0306执681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四月六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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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06
    3

    (2019)粤0304执25050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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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4执25050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被告- 谢伟 唐晓平 深圳东明伟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东莞市东胜动力电机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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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4执25050号深圳东明伟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东莞市东胜动力电机有限公司、谢伟、唐晓平:申请执行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与你(单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18)粤0304民初24554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7月23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304执2505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九月二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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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02
    4

    (2018)粤0304民初24554号传票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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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0304民初2455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被告- 深圳东明伟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深圳东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市东胜动力电机有限公司 谢伟 唐晓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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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0304民初24554号深圳东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明伟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东莞市东胜动力电机有限公司、谢伟、唐晓平: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诉深圳东明伟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东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东胜动力电机有限公司、谢伟、唐晓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原告诉讼请求:1、判令宣告被告深圳东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与原告签订的《融资额度协议》项下贷款全部提前到期;2、被告深圳东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立即向原告偿还项下贷款本金2550000元及暂计至2018年5月23日的利息、罚息、复利合计13825.81元,本息合计2563825.81元,之后的利息、罚息、复利按合同约定计至实际还清之日止,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3、被告深圳东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立即向原告偿还项下贷款本金1700000元及暂计至2018年5月23日的利息、罚息、复利合计9217.20元,本息合计1709217.20元,之后的利息、罚息、复利按合同约定计至实际还清之日止,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4、判令被告深圳东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立即向原告补足信用证保证金金额500万元;5、判令原告对被告深圳东明伟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被告深圳东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934.213695万股股份享有质押权,并有权就其拍卖、变卖或折价等处理的款项优先受偿;6、判令被告三被告四被告五为被告深圳东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7、判令各被告共同承担本案案件诉讼费和其他一切相关费用。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开庭时间为2018年9月5日15时,合议庭成员为审判长江红虹、人民陪审员侯昆、人民陪审员周玉萍,开庭地点为本院第二十四审判庭。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你未按时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并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一日 收起

    ... 展开
    2018-06-11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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