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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美驿传媒

    广州市美驿传媒有限公司

    在业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490号1704自编二号房A6009室(仅限办公)
    • 简介:-
    • 法律诉讼 33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3

    法律诉讼33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孙迎九、广州市美驿传媒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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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辽民申404号 服务合同纠纷

    再审申请人-孙迎九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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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1-02-25 2021-03-24
    2

    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与广州市美驿传媒有限公司等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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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京73民终198号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上诉人-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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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2021-02-23 2021-03-03
    3

    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市盛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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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京73民终200号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上诉人-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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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2021-02-23 2021-03-03
    4

    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市盛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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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京73民终197号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上诉人-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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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2021-02-23 2021-03-03
    5

    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市盛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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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京73民终201号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上诉人-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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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2021-02-23 2021-03-03
    6

    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市盛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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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京73民终199号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上诉人-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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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2021-02-23 2021-03-03
    7

    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市盛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美驿传媒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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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92民初6069、16600号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原告-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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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互联网法院 2021-01-18 2021-03-12
    8

    广州市美驿传媒有限公司、北京启泰远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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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民终24457号 广告合同纠纷

    上诉人-广州市美驿传媒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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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12-18 2021-01-01
    9

    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与厦门天元君隆大酒店有限公司等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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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京0491民初13309号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原告-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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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互联网法院 2020-10-29 2021-03-03
    10

    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与厦门天元君隆大酒店有限公司等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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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京0491民初13317号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原告-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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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互联网法院 2020-10-29 2021-03-03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3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0)粤0192民初16502号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诉深圳市盛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美驿传媒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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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92民初16502号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原告- 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盛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美驿传媒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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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互联网法院公告(2020)粤0192民初16502号广州市美驿传媒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诉深圳市盛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美驿传媒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0年10月13日10时00分在本院诉讼平台(ols.gzinternetcourt.gov.cn)第五法庭(网络)公开开庭审理,请及时联系本院获取案件关联码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九日联系电话:020-3669082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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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29
    2

    (2020)粤0192民初16600、6069号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诉广州市美驿传媒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两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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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92民初16600、6069号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当事人- 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市美驿传媒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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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互联网法院公告(2020)粤0192民初16600、6069号广州市美驿传媒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诉广州市美驿传媒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两案,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6069案诉讼请求为:1、要求二被告立即停止通过其合作酒店向酒店住客提供电影作品《芳华》的付费点播服务,并在其官网上及合作酒店点播平台中刊登滚动声明,声明其明知在未获原告方合法授权的前提下,向公众非法提供涉案作品的点播服务,已经侵害了原告方的合法权益、承诺不再发生此类行为并致歉;2、要求二被告提供电影作品《芳华》在其合作酒店点播服务的上线时间,及本案所有涉及酒店的点播收入明细以确定被告获利情况;3、要求被告一赔偿我方损失300万元,合理费用15万元,共计315万元,被告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4、要求二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16600案诉讼请求为:1..要求二被告立即停止通过其合作酒店向酒店住客提供电影作品《卧底巨星》的付费点播服务,并在其官网上及合作酒店点播平台中刊登滚动声明,声明其明知在未获原告方合法授权的前提下,向公众非法提供涉案作品的点播服务,已经侵害了原告方的合法权益、承诺不再发生此类行为并致歉;2.要求二被告提供电影作品《卧底巨星》在其合作酒店点播服务的上线时间,及本案所有涉及酒店的点播收入明细以确定被告获利情况;3.要求被告一赔偿我方损失300万元,合理费用15万元,共计315万元,被告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4.要求二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方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15日内,逾期视为你方自行放弃诉讼权利。本案定于2020年9月2日10时00分在本院诉讼平台(ols.gzinternetcourt.gov.cn)第一法庭(网络)公开开庭审理,请及时联系本院获取案件关联码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六日联系电话:020-36609081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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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6
    3

    (2020)粤0192民初16502号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诉深圳市盛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美驿传媒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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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92民初16502号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原告- 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盛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美驿传媒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州互联网法院公告(2020)粤0192民初16502号广州市美驿传媒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诉深圳市盛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美驿传媒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要求二被告立即停止通过其合作酒店向酒店住客提供电影作品《猛虫过江》的付费点播服务,并在其官网上及合作酒店点播平台中刊登滚动声明,声明其明知在未获原告方合法授权的前提下,向公众非法提供涉案作品的点播服务,已经侵害了原告方的合法权益、承诺不再发生此类行为并致歉;2.要求二被告提供电影作品《猛虫过江》在其合作酒店点播服务的上线时间,及本案所有涉及酒店的点播收入明细以确定被告获利情况;3.要求被告一赔偿我方损失300万元,合理费用15万元,共计315万元,被告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4.要求二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方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视为你方自行放弃诉讼权利。本案定于2020年8月25日9时00分在本院诉讼平台(ols.gzinternetcourt.gov.cn)第九法庭(网络)公开开庭审理,请及时联系本院获取案件关联码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二日联系电话:020-3669082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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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2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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