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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行建设

    深圳市中行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深圳特区报业大厦28D
    • 简介:-
    • 法律诉讼 3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1
    • 送达公告 3

    法律诉讼3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深圳市皇庭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皇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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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民特432号 执行异议之诉

    申请人-深圳市皇庭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皇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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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4-23 2021-08-09
    2

    深圳市皇庭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皇庭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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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民特430号 -

    申请人-深圳市皇庭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深圳市皇庭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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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4-23 2021-08-09
    3

    深圳市茂南电力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南宝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深圳市中行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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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粤0307民初6413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申请人-深圳市茂南电力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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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2017-04-01 2017-05-02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1

    序号 案号 执行法院 失信行为 履行情况 立案日期 操作
    1 (2021)粤03执182号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全部未履行 2021-01-06 详情

    送达公告3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03执异726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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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执182号 -

    当事人- 惠州市皇庭旅游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行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深圳市皇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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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执异724、726号深圳市中行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惠州市皇庭旅游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郑康豪:本院在执行(2021)粤03执182号案件过程中,异议人深圳市皇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本院已依法受理并作出(2021)粤03执异724、726号执行裁定书,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执异724、726号执行裁定书,主要内容如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准许异议人深圳市皇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撤回异议。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二一年八月十三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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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13
    2

    (2021)粤03执156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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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执156号 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立迅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皇庭天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深圳市皇庭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惠州市皇庭旅游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行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惠州市煌地置业有限公司 郑康豪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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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执156号惠州市皇庭旅游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皇庭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皇庭天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惠州市煌地置业有限公司、深圳市中行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郑康豪:申请执行人深圳立迅实业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国际仲裁院(2020)深国仲调4986号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1月6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执156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九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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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1-19
    3

    (2021)粤03执182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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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执182号 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立迅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皇庭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惠州市皇庭旅游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行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惠州市煌地置业有限公司 郑康豪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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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执182号惠州市皇庭旅游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皇庭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惠州市煌地置业有限公司、深圳市中行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郑康豪:申请执行人深圳立迅实业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国际仲裁院(2020)深国仲调4988号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1月6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执182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九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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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1-19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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