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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新影响华文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南宁市高新区滨河路28号中国-东盟企业总部基地三期综合楼南宁广告产业园A栋306室
    • 简介:-
    • 法律诉讼 1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2

    法律诉讼1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河南邦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广西新影响华文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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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桂0107民初2055号 承揽合同纠纷

    原告-河南邦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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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2019-11-05 2021-03-25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2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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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桂0107民初2055 承揽合同纠纷

    原告- 河南邦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被告- 广西新影响华文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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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原告河南邦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被告广西新影响华文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公司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本院(2019)桂0107民初205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广西新影响华文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向原告河南邦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支付欠款65200元;二、被告广西新影响华文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向原告河南邦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计算方式:以65200元为基数,自2017年8月14号起,按月利率1%计算,至被告广西新影响华文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全部偿清欠款之日止)。案件受理费2120元(原告河南邦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已预交),由被告广西新影响华文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负担。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本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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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27
    2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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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桂0107民初2055号 承揽合同纠纷

    原告- 河南邦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被告- 广西新影响华文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本院受理原告河南邦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被告你关于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9)桂0107民初205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原告的证据副本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方的答辩期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19年11月4日上午11时00分在高新法庭(南宁市科园大道34号)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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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08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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