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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铁中基

    中铁中基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天津自贸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975号金融贸易中心南区1栋1门5030室-22
    • 简介:-
    • 法律诉讼 116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1
    • 送达公告 6

    法律诉讼116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重庆赛尔珈建筑装饰工程公司与中铁中基(北京)贸易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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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渝0103民初20327号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原告-重庆赛尔珈建筑装饰工程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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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2021-02-09 2021-05-24
    2

    北京云集投资有限公司等与中铁中基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等股权转让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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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京民终780号 股权转让纠纷

    上诉人-北京云集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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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2020-12-30 2021-03-16
    3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与中铁中基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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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津0116民初16308号 服务合同纠纷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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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2020-12-29 2021-03-22
    4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星支行等民事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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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京04执恢39号之二 民事

    申请执行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星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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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2020-12-29 2021-01-06
    5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星支行等民事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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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京04执恢39号 民事

    申请执行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星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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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2020-12-29 2021-01-05
    6

    王兰与北京云集投资有限公司等证券投资基金交易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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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京民终728号 证券投资基金交易纠纷

    上诉人-王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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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2020-12-25 2021-01-01
    7

    中铁中基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奥通达信息技术服务中心证券投资基金交易纠纷二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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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京民终728号 证券投资基金交易纠纷

    当事人-中铁中基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奥通达信息技术服务中心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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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2020-12-01 2020-12-03
    8

    北京商旅优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与中铁中基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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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京0105民初13226号 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北京商旅优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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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2020-11-30 2021-03-08
    9

    中铁中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中基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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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鲁民终272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上诉人-岑鹏
    中铁中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中基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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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0-11-16 2021-03-29
    10

    莱西市人民政府、莱西市姜山镇人民政府等与中铁中基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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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鲁0285民初746号 合同纠纷

    原告-莱西市人民政府
    莱西市姜山镇人民政府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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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莱西市人民法院 2020-11-16 2021-01-28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1

    序号 案号 执行法院 失信行为 履行情况 立案日期 操作
    1 (2020)京04执82号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20-02-20 详情

    送达公告6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0305执3909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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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5执3909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 周正贤 被告- 上海洲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铁中基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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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执3909号上海洲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铁中基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周正贤与被执行人上海洲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铁中基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案限制消费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本院依法决定将你方限制消费。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的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上述规定的行为。如违反限制消费令进行消费,经查证属实的,本院将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执行员:唐先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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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02
    2

    (2019)粤0305民初23463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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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5民初23463号 民间借贷纠纷

    当事人- 上海洲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铁中基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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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5民初23463号上海洲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在审理原告周正贤诉被告上海洲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铁中基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粤0305民初23463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据生效法律文书所载明诉讼费用负担情况,你方应当向本院缴纳案件受理费13629元。因你方下落不明,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305民初23463号《诉讼费用追缴通知书》。你方应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院领取《诉讼费用追缴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你方应在本院送达《诉讼费用追缴通知书》次日起七日内向本院缴纳(缴款方式详见《深圳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期满仍未交纳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注:本公告已于同日刊登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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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29
    3

    (2020)浙0103民初320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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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浙0103民初320号 保证合同纠纷

    原告- 杭州金龙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中铁中基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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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铁中基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杭州金龙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中铁中基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20)浙0103民初320号民事裁定书。本院裁定:准许原告杭州金龙集团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中铁中基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的起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网络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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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03
    4

    (2020)浙0103民初320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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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浙0103民初320号 保证合同纠纷

    原告- 杭州金龙集团有限公司 当事人- 中铁中基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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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铁中基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杭州金龙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浙0103民初320号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保全裁定书等诉讼文书。原告请求判令: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投资本金人民币1000万元,并按11%/年的利率向申请人支付自2019年5月24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的收益(暂计至2019年12月18日为人民币62.5342万元);2、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实现债权律师费人民币30万元;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相关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浙江法院网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届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本院定于2020年7月30日上午9时30分在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第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希准时到庭参加诉讼,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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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26
    5

    (2019)粤0305民初23463号案件改期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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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5民初23463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 周正贤 被告- 上海洲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铁中基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各方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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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5民初23463号上海洲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铁中基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在审理原告周正贤诉你们各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过程中,现依法向你们各方公告送达(2019)粤0305民初23463号案件改期开庭传票。上述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原定于2020年2月25日9时30分开庭,现改期至2020年4月30日9时30分在本院第1332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五日注:本公告已于同日刊登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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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2-25
    6

    (2019)粤0305民初23463号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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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5民初23463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 周正贤 被告- 上海洲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铁中基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各方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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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5民初23463号上海洲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铁中基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在审理原告周正贤诉你们各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过程中,现依法向你们各方公告送达(2019)粤0305民初23463号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转普)等材料。原告的诉讼请求为:一、判令被告上海洲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向原告返还本金及支付分红款共计人民币1050671.23元;二、判令被告上海洲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人民币1050671.23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2%向原告支付利息自2019年7月18日起计至付清款项之日止。(利息现暂计至2019年8月15日为10017.36元);三、判令被告中铁中基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四、判令两被告承担本案所有诉讼费用。上述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们各方的答辩期与举证期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0年2月25日9时30分在本院第1332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七日注:本公告已于同日刊登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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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2-07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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