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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寿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7号中国人寿中心15-16层
    • 简介:-
    • 法律诉讼 3802
    • 法院公告 22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28

    法律诉讼3802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黄远伦追偿权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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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辽0681执2754号之二 追偿权纠纷

    申请执行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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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港市人民法院 2021-08-24 2021-08-30
    2

    孙宏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中心支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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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辽0102民初1492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原告-孙宏智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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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2021-08-16 2021-08-23
    3

    罗通喜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洞口支公司、舒洪葵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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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湘0527执53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当事人-罗通喜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舒洪葵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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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绥宁县人民法院 2021-08-16 2021-08-20
    4

    邹平市好生云弘油漆销售中心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责任保险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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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京民申4499号 责任保险合同纠纷

    再审申请人-邹平市好生云弘油漆销售中心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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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2021-08-13 2021-08-30
    5

    叶竹梅与高泽贵、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宣威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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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云0381民初490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原告-叶竹梅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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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宣威市人民法院 2021-08-12 2021-08-16
    6

    山西铁龙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同中心支公司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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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晋0213民初3281号 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

    原告-山西铁龙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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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法院 2021-08-10 2021-08-16
    7

    柴娜妮与张春亮、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运城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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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晋0822民初146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原告-柴娜妮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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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省万荣县人民法院 2021-08-09 2021-08-26
    8

    章本旺与陈平、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方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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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黔0521执213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申请执行人-章本旺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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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省大方县人民法院 2021-08-09 2021-08-17
    9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港市支、于长文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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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辽0681执2755号之一 追偿权纠纷

    申请执行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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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港市人民法院 2021-08-09 2021-08-11
    10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营口中心支公司、吕钰琳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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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辽08民终213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上诉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营口中心支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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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8-06 2021-08-19

    法院公告220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2018)京03民终1238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上诉人- 北京运航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 刘国生 北京冀东广龙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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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2099-12-31
    2 (2020)鄂0281民初88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原告- 大冶市捷丰汽车出租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徐朋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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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大冶市人民法院 G71 2020-10-29
    3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原告- 昆山乐享工业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孙大伟 谭雪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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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昆山市人民法院 G01 2020-10-23
    4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原告-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马文乐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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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G54 2020-10-23
    5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被告- 罗实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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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万宁市人民法院 G22 2020-10-18
    6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被告- 徐红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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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桂阳县人民法院 G50 2020-10-17
    7 (2020)冀0638民初2185号 -

    原告- 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被告- 李春龙 王海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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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庭传票 雄县人民法院 G96 2020-10-15
    8 (2020)桂1323民初71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被告- 湛彪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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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武宣县人民法院 G40 2020-10-13
    9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原告-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李双生 哈尔滨广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中心支公司 张魏 谭远强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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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 G147 2020-09-30
    10 - 海上、通海水域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原告-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中心支公司 被告- 驻马店市鸿顺航运有限公司 施其友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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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武汉海事法院 G60 2020-09-29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28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0)粤03民终21035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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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民终21035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当事人- 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天天达贸易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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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民终21035号深圳市天天达贸易有限公司、杨胜卫、袁光成:上诉人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杨胜卫、深圳市天天达贸易有限公司、袁光成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不服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2019)粤0306民初1100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已依法受理。因你下落不明或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特向你公告送达本案(2020)粤03民终2103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书主要内容如下:一、撤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2019)粤0306民初11002号民事判决;二、本案发回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重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公告于2021年8月10日在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刊登)二〇二一年八月十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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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10
    2

    (2021)粤0311民初377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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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11民初37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当事人-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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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11民初377号黄晓董、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原告汪绍波与被告黄晓董、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311民初377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医药费2.营养费3.辅助器材费4.相应的财产损失费5.误工费6.护理费7.被抚养人的生活费8.精神损失费9.交通费10.后续治疗费,后遗症费11.诉讼费由被告全部承担共15万。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答辩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1年08月11日15时00分在速裁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五月八日法院联系人:李鑫辉电话:0755-29941863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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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5-08
    3

    原告禹亚亮与被告周克忠、苏州亚益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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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苏0803民初587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原告- 禹亚亮 被告- 苏州亚益运输有限公司 周克忠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心支公司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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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公告苏州亚益运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禹亚亮与被告周克忠、苏州亚益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本院做出(2020)苏0803民初5875号民事判决书后,被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心支公司不服判决并提起上诉,现本院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车桥法庭领取判决书、上诉状副本,逾期即视为送达中。二O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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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03
    4

    (2021)浙08民终152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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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浙08民终152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上诉人-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 孙国安 孔丽影 界首市恒星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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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国安、孔丽影:本院受理的上诉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孙国安、界首市恒星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孔丽影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浙08民终15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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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2-07
    5

    受理原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陈健不当得利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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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赣1103民初407号 不当得利纠纷

    原告-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陈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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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健: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五都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二O二一年一月十四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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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1-14
    6

    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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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赣0203民初1623号 追偿权纠纷

    原告-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李鑫康 刘辉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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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赣0203民初1623号刘辉:本院受理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与李鑫康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0)赣0203民初162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李鑫康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市中心支公司81,585元。二、驳回原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市中心支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840元,由被告李鑫康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2020年12月24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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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2-24
    7

    (2020)粤03民终21035号书面审理通知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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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民终21035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上诉人- 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杨胜卫 深圳市天天达贸易有限公司 袁光成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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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民终21035号深圳市天天达贸易有限公司、杨胜卫、袁光成:上诉人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杨胜卫、深圳市天天达贸易有限公司、袁光成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不服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2019)粤0306民初1100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已依法受理。因你下落不明或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特向你公告送达本案书面审理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书面审理通知书:一、如你方有补充的上诉意见、答辩意见或其他意见,请你方于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意见。对对方当事人补充提交的证据,请你方于收到本告知书或证据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质证意见。补充的上诉意见、答辩意见、质证意见或其他意见,需以纸质文件的形式提交,同时附电子文档。逾期未提交意见,不影响本院依法作出裁判。二、根据案件审理需要,本院可以采取书面询问、电话询问等方式向你方了解核实案件相关情况,请你方如实回答本院询问的问题。三、若你方在一、二审中已预交诉讼费用且胜诉的,对于诉讼费用的负担,你方可选择:1.由你方自愿负担;2.由败诉方直接向你方支付;3.申请向法院退回诉讼费用,由败诉方向法院支付。请于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意见,逾期未提交的,本院将视为你方同意由败诉方向你方支付诉讼费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一、当事人的诉讼权利1.有向法院撤回起诉的权利;2.上诉人有向法院撤回上诉和放弃上诉请求的权利,有申请财产保全、证据保全的权利;3.被上诉人针对上诉人的上诉,有应诉和答辩的权利;4.有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的权利;5.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6.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申请回避的权利:(1)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7.有按规定申请延长举证期限或向法院申请调查、收集证据的权利;8.有进行辩论,请求调解、自行和解的权利;9.有查阅法庭笔录并要求补正的权利;10.有申请执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权利。二、当事人的诉讼义务1.按规定交纳诉讼费用的义务;2.向法院提供准确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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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15
    8

    (2020)粤03民终21035号书面审理通知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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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民终21035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当事人- 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天天达贸易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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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民终21035号深圳市天天达贸易有限公司、杨胜卫、袁光成:上诉人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杨胜卫、深圳市天天达贸易有限公司、袁光成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不服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2019)粤0306民初1100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已依法受理。因你下落不明或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特向你公告送达本案书面审理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书面审理通知书:一、如你方有补充的上诉意见、答辩意见或其他意见,请你方于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意见。对对方当事人补充提交的证据,请你方于收到本告知书或证据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质证意见。补充的上诉意见、答辩意见、质证意见或其他意见,需以纸质文件的形式提交,同时附电子文档。逾期未提交意见,不影响本院依法作出裁判。二、根据案件审理需要,本院可以采取书面询问、电话询问等方式向你方了解核实案件相关情况,请你方如实回答本院询问的问题。三、若你方在一、二审中已预交诉讼费用且胜诉的,对于诉讼费用的负担,你方可选择:1.由你方自愿负担;2.由败诉方直接向你方支付;3.申请向法院退回诉讼费用,由败诉方向法院支付。请于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意见,逾期未提交的,本院将视为你方同意由败诉方向你方支付诉讼费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一、当事人的诉讼权利1.有向法院撤回起诉的权利;2.上诉人有向法院撤回上诉和放弃上诉请求的权利,有申请财产保全、证据保全的权利;3.被上诉人针对上诉人的上诉,有应诉和答辩的权利;4.有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的权利;5.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6.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申请回避的权利:(1)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7.有按规定申请延长举证期限或向法院申请调查、收集证据的权利;8.有进行辩论,请求调解、自行和解的权利;9.有查阅法庭笔录并要求补正的权利;10.有申请执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权利。二、当事人的诉讼义务1.按规定交纳诉讼费用的义务;2.向法院提供准确的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的义务;3.按规定期限向法院提供证据的义务;4.按时到庭参加诉讼的义务;5.服从法庭指挥,遵守诉讼秩序的义务;6.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义务。对于不履行诉讼义务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人民法院可以分别采取训诫、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裁判文书公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本院作出的生效裁判文书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如果认为案件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申请对裁判文书中的有关内容进行技术处理或者申请不予公布的,至迟应在裁判文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说明具体理由。经本院审查认为理由正当的,可以在公布裁判文书时隐去相关内容或不予公布。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本院受理上诉人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杨胜卫、深圳市天天达贸易有限公司、袁光成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决定由审判员张华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费晓、审判员尚彦卿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法官助理为曾舒铿,书记员由法官助理兼任。如你方认为上述人员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可能影响本案公正审理的,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于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回避申请,逾期本院将视为你方不申请回避。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公告于2020年11月15日在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刊登)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五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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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15
    9

    (2020)皖0203民初3178号姚素梅应诉材料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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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皖0203民初3178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原告-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姚素梅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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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皖0203民初3178号姚素梅:我院受理原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姚素梅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原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起诉:一、判令被告姚素梅赔偿原告垫付保险理赔款6700元;二、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提示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廉政监督卡等案件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日期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五日联系人:邓瑞芳联系电话:0553-4817116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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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5
    10

    (2020)粤0606民初22224号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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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606民初22224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原告-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被告- 胡细平 湖南华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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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华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与被告胡细平、湖南华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因你下落不明,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给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现原告向本院起诉请求判令:一、三被告赔偿原告损失4325元,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自起诉至日起至付清该款项之日止的利息;二、本案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被告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三十日内。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定于2020年12月09日下午14时30分在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乐从人民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请你依时参加诉讼,逾期不到庭参加诉讼的,本院将依法进行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二○年九月八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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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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