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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前海

    深圳前海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 简介:-
    • 法律诉讼 7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6

    法律诉讼7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中建铁投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河南宝泰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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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豫01民辖终186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上诉人-中建铁投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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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4-15 2021-05-06
    2

    罗淑红、深圳市前海中证鼎锋二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前海中证鼎锋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其他案由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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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4执异661号 其他案由

    异议人-深圳市前海中证城市发展管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罗淑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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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2019-11-20 2020-04-24
    3

    罗淑红、深圳市前海中证鼎锋二号投资企业其他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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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4财保2484号 -

    申请人-罗淑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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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2019-06-20 2019-12-28
    4

    罗淑红、上海鼎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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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纠纷

    上诉人-罗淑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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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5

    中建铁投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河南宝泰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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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上诉人-中建铁投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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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6

    罗淑红、深圳市前海中证鼎锋二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前海中证鼎锋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其他案由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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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案由

    异议人-深圳市前海中证城市发展管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罗淑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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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7

    罗淑红、深圳市前海中证鼎锋二号投资企业其他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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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申请人-罗淑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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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6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03民终30835号送达公告传票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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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民终30835号 合同纠纷

    当事人- 深圳市前海中证鼎锋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前海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联投实业有限公司 中航动力投资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深圳市前海中证城市发展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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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民终30835号深圳市前海中证鼎锋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航动力投资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上诉人李晓兰、深圳市联投实业有限公司因不服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2020)粤0391民初3154号民事判决,上诉被上诉人深圳市前海中证鼎锋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航动力投资发展(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中证城市发展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受理。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特向你们公告送达二审审理传票。你们须2021年12月07日15时35分到第三十七审判庭参加诉讼,逾期本院将依法判决。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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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30
    2

    (2020)粤0304民初47331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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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4民初47331号之二 股权转让纠纷

    当事人- 深圳市前海中证鼎锋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航动力投资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深圳前海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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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4民初47331号之二宋辉、中航动力投资发展(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中证鼎锋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告深圳前海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贾俊、宋辉、深圳市前海中证鼎锋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航动力投资发展(深圳)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深圳前海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上诉请求为:一、撤销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粤0304民初47331号判决第二项;二、改判被上诉人中航动力投资发展(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中证鼎锋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公司登记注册机关办理上诉人委派人员郭沫凯、左阳、宋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三、改判被上诉人中航动力投资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向上诉人支付律师费20000元、保全担保费1300元、公告费等费用;四、改判被上诉人宋辉、被上诉人贾俊在各自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被上诉人中航动力投资发展(深圳)有限公司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五、本案一、二审诉讼费、保全费由被上诉人承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本页无正文)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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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08
    3

    (2020)粤0304民初47331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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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4民初47331号之一 股权转让纠纷

    当事人- 深圳市前海中证鼎锋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航动力投资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深圳前海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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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4民初47331号之一中航动力投资发展(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中证鼎锋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宋辉:原告深圳前海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贾俊、宋辉、深圳市前海中证鼎锋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航动力投资发展(深圳)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04民初4733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中航动力投资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前海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支付股权转让价款100万元及违约金(违约金以100万元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五标准自2019年1月5日起计至被告中航动力投资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实际付清款项之日止);二、驳回原告深圳前海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该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的,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上诉状。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八日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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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18
    4

    (2020)粤0391民初3154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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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91民初3154号 合同纠纷

    原告- 李晓兰 被告- 深圳市前海中证鼎锋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联投实业有限公司 中航动力投资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深圳前海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前海中证城市发展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价值成长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鼎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卓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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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公告深圳市前海中证鼎锋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联投实业有限公司、中航动力投资发展(深圳)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晓兰诉被告深圳市前海中证鼎锋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联投实业有限公司、中航动力投资发展(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中证城市发展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价值成长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鼎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卓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0)粤0391民初3154号。因你方下落不明,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调解温馨提示、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深圳市前海中证鼎锋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联投实业有限公司、中航动力投资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三十日内。开庭时间定于2021年03月08日16时00分,开庭地点为本院第十三法庭,请准时到庭,逾期则依法裁判。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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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2-02
    5

    (2020)粤03民终16862判决裁定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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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4民初35319号 合同纠纷

    当事人- 上海鼎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前海中证城市发展管理有限公司 中航动力投资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深圳市联投实业有限公司 深圳前海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前海中证鼎锋二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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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航动力投资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宋辉:上诉人罗淑红因不服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19)粤0304民初35319号民事判决,上诉被上诉人上海鼎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航动力投资发展(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中证城市发展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联投实业有限公司、王翠红、王均英、宋秋琳、李显威、贾俊、宋辉及原审被告深圳市前海中证鼎锋二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前海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受理。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特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粤03民终16862号民事判决书和民事裁定书。(2020)粤03民终1686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维持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19)粤0304民初35319号民事判决第一项至第五项。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上述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审案件受理费185925元,保全费50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045元,本院在(2020)粤03民终16862号民事裁定书中作出处理。本判决为终审判决。(2020)粤03民终1686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一、撤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19)粤0304民初35319号民事判决第六项;二、驳回罗淑红对上海鼎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航动力投资发展(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联投实业有限公司、王翠红、王均英、宋秋琳、李显威、贾俊、宋辉的起诉;三、驳回罗淑红关于深圳市前海中证城市发展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起诉(对应罗淑红在一审程序中提出的第八、第九、第十项诉讼请求);四、驳回罗淑红的其他诉讼请求(对应罗淑红在一审程序中增加的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185925元,保全费5000元(已由罗淑红预交),由罗淑红负担2045元,深圳市前海中证鼎锋二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前海中证鼎锋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负担188880元。罗淑红预缴的二审案件受理费2045元予以退回。本裁定为终审裁定。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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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30
    6

    (2020)粤03民终16862号传票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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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4民初35319号 合同纠纷

    当事人- 上海鼎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前海中证城市发展管理有限公司 中航动力投资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深圳市联投实业有限公司 深圳前海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前海中证鼎锋二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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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航动力投资发展(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联投实业有限公司、王翠红、王均英、宋辉:上诉人罗淑红因不服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19)粤0304民初35319号民事判决,上诉被上诉人上海鼎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航动力投资发展(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中证城市发展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联投实业有限公司、王翠红、王均英、宋秋琳、李显威、贾俊、宋辉及原审被告深圳市前海中证鼎锋二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前海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受理。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特向你们公告送达二审审理传票。你须于2020年11月20日9时30分到第三十七审判庭参加诉讼,逾期本院将依法判决。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五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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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15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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