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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弘阳

    南京弘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大桥北路48号
    • 简介:-
    • 法律诉讼 301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75

    法律诉讼301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5770南京弘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顾永珍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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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苏0192民初5770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南京弘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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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 2021-08-04 2021-08-19
    2

    李冬梅与南京弘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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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苏0113民初2753号 劳动争议

    原告-李冬梅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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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 2021-07-26 2021-09-16
    3

    南京弘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蔡永军、范海燕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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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苏0192民初6586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南京弘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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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 2021-07-09 2021-08-12
    4

    4611南京弘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杨晶晶、王建超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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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苏0192民初4611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南京弘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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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 2021-07-06 2021-08-12
    5

    4606南京弘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王齐珍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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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苏0192民初4606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南京弘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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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 2021-07-06 2021-08-12
    6

    南京弘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王汉江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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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苏0115民初5906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南京弘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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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2021-06-21 2021-09-08
    7

    李少孔与南京弘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南京弘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返还原物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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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苏05民终5889号 返还原物纠纷

    上诉人-李少孔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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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6-19 2021-07-12
    8

    李少孔与南京弘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南京弘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返还原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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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苏0506民初1360号 返还原物纠纷

    原告-李少孔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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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2021-04-26 2021-07-12
    9

    申请执行人南京弘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江苏银河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的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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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苏0111执3285号之三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南京弘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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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21-04-09 2021-04-16
    10

    4775刘国跃与南京弘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弘阳瑞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共场所管理人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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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苏0192民初4775号 公共场所管理人责任纠纷

    原告-刘国跃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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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 2021-04-02 2021-04-26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75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原告毛华芳诉被告南京麦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诉状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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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苏0111民初5011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毛华芳 当事人- 南京弘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南京麦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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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告毛华芳诉被告南京麦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诉状公告日期:2021-02-03浏览次数:字号:[大、中、小]视力保护色: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苏0111民初5011号南京麦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毛华芳诉被告南京麦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江浦法庭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二月三日承办法官:陈飚联系电话:025-83768630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江浦法庭(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凤凰大街6号)上一篇原告南京弘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周桂州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下一篇原告王香木诉被告张强、赵永超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关闭窗口]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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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2-03
    2

    原告南京弘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周桂州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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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苏0111民初541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南京弘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当事人- 南京东润置业有限公司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浦口支行 被告- 周桂州物业服务合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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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告南京弘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周桂州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日期:2021-02-03浏览次数:字号:[大、中、小]视力保护色: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苏0111民初5414号周桂州:本院对原告南京弘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周桂州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111民初5414号民事判决书(被告周桂州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南京弘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物业费277.7元、公摊水电费836.01元,合计1113.71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二○二一年二月二日承办法官:朱模宝联系电话:025-83768577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江浦法庭(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凤凰大街6号)上一篇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浦口支行诉被告陶汛、南京东润置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诉状公告下一篇原告毛华芳诉被告南京麦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诉状公告[关闭窗口]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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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2-02
    3

    原告金华诉被告钱青、吕玲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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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苏0111民初2460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金华 当事人- 南京弘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吕玲玲民间借贷 钱青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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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告金华诉被告钱青、吕玲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判决公告日期:2021-01-19浏览次数:字号:[大、中、小]视力保护色: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苏0111民初2460号钱青:原告金华诉被告钱青、吕玲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111民初2460号民事判决书(被告钱青、吕玲玲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金华借款本金81万元,并支付借款利息(一、以160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1月25日起至2020年9月27日,按月利率1.2%的标准计算;以81万元为基数,自2020年9月28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月利率1.2%的标准计算);二、驳回原告金华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5600元由被告钱青、吕玲玲负担14000元,由原告金华负担1600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上诉期。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九日承办法官:邵晓瑞联系电话:025-83768607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河大街132号)上一篇原告童敬元诉被告刘明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判决公告下一篇原告南京弘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李爱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关闭窗口]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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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1-19
    4

    原告南京弘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李爱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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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苏0111民初469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南京弘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李爱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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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告南京弘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李爱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日期:2021-01-19浏览次数:字号:[大、中、小]视力保护色: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苏0111民初4699号李爱明:本院对原告南京弘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李爱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111民初4699号民事判决书(被告李爱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南京弘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物业费6594.2元、公摊水电费741.46元,合计人民币7335.66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二○二一年一月十八日承办法官:朱模宝联系电话:025-83768577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江浦法庭(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凤凰大街6号)上一篇原告金华诉被告钱青、吕玲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判决公告下一篇原告王丽丽诉被告高强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关闭窗口]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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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1-18
    5

    原告王丽丽诉被告高强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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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苏0111民初5005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王丽丽 当事人- 南京弘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高强服务合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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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告王丽丽诉被告高强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日期:2021-01-19浏览次数:字号:[大、中、小]视力保护色: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苏0111民初5005号高强:原告王丽丽诉被告高强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19日立案。2021年1月18日,原告王丽丽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111民初5005号民事裁定书(本案按原告王丽丽撤诉处理)。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二○二一年一月十八日承办法官:朱模宝联系电话:025-83768577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江浦法庭(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凤凰大街6号)上一篇原告南京弘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李爱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下一篇原告胡水诉被告王立后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关闭窗口]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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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1-18
    6

    南京弘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孙长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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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苏0111民初5415号 房屋拆迁管理(拆迁)

    原告- 合计.元 公摊水电费.元 南京弘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费.元 驳回南京弘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请求。自公告之日起日内来本院领取 当事人- 南京皇柏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南京弘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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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弘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孙长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日期:2020-12-31浏览次数:字号:[大、中、小]视力保护色: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苏0111民初5415号孙长明:本院对南京弘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孙长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111民初5415号民事判决书{一、被告孙长明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原告南京弘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费3734.23元、公摊水电费117.01元,合计3851.24元;二、驳回原告南京弘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承办法官:吕太如联系电话:025-83768530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江浦法庭(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凤凰大街6号)上一篇关于申请人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与被申请人杜永桂、邰清荷房屋拆迁管理(拆迁)行政强制一案行政裁定公告下一篇原告秦家元诉被告南京皇柏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分包合同纠纷一案诉状公告[关闭窗口]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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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2-31
    7

    关于申请人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与被申请人杜永桂、邰清荷房屋拆迁管理(拆迁)行政强制一案行政裁定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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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苏0111行审13号 房屋拆迁管理(拆迁)

    原告- 杭晓霞 当事人- 南京弘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沈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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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请人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与被申请人杜永桂、邰清荷房屋拆迁管理(拆迁)行政强制一案行政裁定公告日期:2020-12-31浏览次数:字号:[大、中、小]视力保护色: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苏0111行审13号杜永桂、邰清荷:本院对申请人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与被申请人杜永桂、邰清荷房屋拆迁管理(拆迁)行政强制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111行审13号行政裁定书(准予强制执行浦政征补字[2019]5号《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中决定第三项即“被征收人应当在本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坐落在浦口区西门外500.32平方米的房屋腾空交付区拆管中心。被征收人持本人身份证件、合法权属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与区拆管中心办理征收与补偿手续”,由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日承办法官:徐馨联系电话:025-83768729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少年庭(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河大街132号)上一篇原告杭晓霞诉被告沈明离婚纠纷一案判决公告下一篇南京弘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孙长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关闭窗口]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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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2-30
    8

    原告秦家元诉被告南京皇柏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分包合同纠纷一案诉状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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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苏0111民初638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秦家元 当事人- 南京弘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劳务分包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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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告秦家元诉被告南京皇柏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分包合同纠纷一案诉状公告日期:2020-12-31浏览次数:字号:[大、中、小]视力保护色: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苏0111民初6387号南京皇柏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秦家元诉你劳务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承办法官:尹石村联系电话:025-83768737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河大街132号)上一篇南京弘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孙长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下一篇原告黎文宝诉被告南京皇柏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分包合同纠纷一案诉状公告[关闭窗口]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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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2-29
    9

    原告李丹诉被告郭志林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诉状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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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苏0111民初4738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李丹 当事人- 南京弘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郭志林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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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告李丹诉被告郭志林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诉状公告日期:2020-10-22浏览次数:字号:[大、中、小]视力保护色: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苏0111民初4738号郭志林:本院受理李丹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退还押金2600元整;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3、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原告诉讼误工费)、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浦口法院江浦法庭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判。二○二○年十月二十一日承办法官:朱模宝联系电话:025-83768577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江浦法庭(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凤凰大街6号)上一篇原告南京弘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周桂洲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诉状公告下一篇原告陈先美诉被告南京龙行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诉状公告[关闭窗口]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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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0-21
    10

    原告邵则友诉被告南京福亮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案诉状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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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苏0111民初570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邵则友 当事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 南京弘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运输合同纠纷 南京福亮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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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告邵则友诉被告南京福亮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案诉状公告日期:2020-10-22浏览次数:字号:[大、中、小]视力保护色: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苏0111民初5709号南京福亮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邵则友诉你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要求南京福亮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支付本人邵则友渣土车运输费用共计人民币拾肆万捌仟捌佰壹拾元整)、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浦口法院江浦法庭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判。二○二○年十月二十一日承办法官:朱模宝联系电话:025-83768577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江浦法庭(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凤凰大街6号)上一篇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诉被告侯朝柱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诉状公告下一篇原告南京弘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周桂洲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诉状公告[关闭窗口]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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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0-21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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