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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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5民初3560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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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5民初3560号 | 劳务合同纠纷 |
当事人- 深圳市永利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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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民初3560号深圳市永利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告鲁香容与被告深圳市永利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5民初356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深圳市永利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鲁香容支付劳务费6206.84元;二、驳回原告鲁香容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87.5元,由原告负担51.3元,由被告负担36.2元。原告多预交的案件受理费36.2元,由本院予以退回,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缴纳案件受理费36.2元,拒不缴纳,本院依法强制执行。该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的,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上诉状。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七日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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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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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5执5426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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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5执5426号 | 劳动争议 |
原告- 王雅琪 当事人- 深圳市睿意创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深圳市永利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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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执5426号深圳市永利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睿意创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王雅琪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20)16389-16403号仲裁裁决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3月25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5执5426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能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送达后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执行通知书之日起,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四月九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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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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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5执5424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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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5执5424号 | 劳动争议 |
原告- 何爽 当事人- 深圳市睿意创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深圳市永利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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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执5424号深圳市睿意创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深圳市永利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何爽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深劳人仲案[2020]16393号仲裁裁决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3月25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5执542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能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送达后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执行通知书之日起,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四月九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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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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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5执5351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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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5执5351号 | 劳动争议 |
原告- 宋元元 当事人- 深圳市睿意创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深圳市永利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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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执5351号深圳市永利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睿意创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宋元元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深圳市劳动人事仲裁争议仲裁委员会深劳人仲案[2020]16401号仲裁裁决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3月24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5执5351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能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送达后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执行通知书之日起,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四月九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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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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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5执5512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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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5执5512号 | 劳动争议 |
当事人- 深圳市睿意创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深圳市永利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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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执5512号深圳市睿意创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深圳市永利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汪俊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深劳人仲案【2020】16396号仲裁裁决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3月29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5执5512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能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送达后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执行通知书之日起,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四月九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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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09 |
6 |
(2021)粤0305执4888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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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5执4888号 | 劳动争议 |
原告- 蔚长庆 当事人- 深圳市睿意创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深圳市永利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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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执4888号深圳市永利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睿意创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蔚长庆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深南劳人仲案[2020]16391号仲裁裁决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3月18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5执488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能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送达后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执行通知书之日起,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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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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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5执4889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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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5执4889号 | 劳动争议 |
原告- 张爱 当事人- 深圳市睿意创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深圳市永利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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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执4889号深圳市永利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睿意创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张爱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深劳人仲案[2020]16390号仲裁裁决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3月18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5执4889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能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送达后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执行通知书之日起,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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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29 |
8 |
(2021)粤0305执4893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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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5执4893号 | 劳动争议 |
当事人- 深圳市睿意创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深圳市永利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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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执4893号深圳市永利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睿意创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杨和平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深劳人仲案[2020]16400号仲裁裁决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3月18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5执489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能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送达后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执行通知书之日起,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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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29 |
9 |
(2021)粤0305执4887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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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5执4887号 | 劳动争议 |
原告- 陈兹红 当事人- 深圳市睿意创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深圳市永利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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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执4887号深圳市永利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睿意创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陈兹红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深劳人仲案[2020]15455号仲裁裁决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3月18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5执4887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能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送达后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执行通知书之日起,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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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29 |
10 |
(2021)粤0305执4891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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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5执4891号 | 劳动争议 |
原告- 黄芳 当事人- 深圳市睿意创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深圳市永利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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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执4891号深圳市永利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睿意创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黄芳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深劳人仲案[2020]16398号仲裁裁决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3月18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5执4891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能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送达后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执行通知书之日起,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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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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