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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小黑客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东海社区深南大道7006号富春东方大厦509
    • 简介:-
    • 法律诉讼 0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0

    暂无信息 暂无法律诉讼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0304民初49334号送达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1)粤0304民初49334号之一 服务合同纠纷

    当事人- 深圳市小黑客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4民初49334号之一深圳市小黑客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了原告翟晶晶与被告深圳市小黑客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粤0304民初4933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深圳市小黑客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翟晶晶剩余学费84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5元,由被告负担,被告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迳付原告。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港澳台及涉外当事人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 展开
    2021-12-24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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