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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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杭州临安康溢电子有限公司与杭州博锐特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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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定作合同纠纷 |
原告-杭州临安康溢电子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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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2 |
杭州瀚荃科技有限公司与杭州博锐特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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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杭州瀚荃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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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3 |
杭州运河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杭州匡美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博锐特照明工程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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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追偿权纠纷 |
原告-杭州运河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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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杭州运河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杭州匡美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博锐特照明工程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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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追偿权纠纷 |
原告-杭州运河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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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5 |
杭州瀚荃科技有限公司与杭州博锐特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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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杭州瀚荃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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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公告类型 | 法院 | 刊登版面 | 刊登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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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9)浙0110民初20389号 | 追偿权纠纷 |
原告- 杭州运河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被告- 杭州匡美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博锐特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廖初亮 饶丽红 周次炉 朱君君 施超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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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 G12 | 2020-03-13 |
2 | (2019)浙0110民初20389号 | 追偿权纠纷 |
原告- 杭州运河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被告- 杭州匡美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博锐特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廖初亮 饶丽红 周次炉 朱君君 施超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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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 G12 | 2020-03-13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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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0)浙0112民初3592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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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0112民初3592号 | 定作合同纠纷 |
原告- 杭州临安康溢电子有限公司 被告- 杭州博锐特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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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博锐特照明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杭州临安康溢电子有限公司诉被告杭州博锐特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20)浙0112民初359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被告杭州博锐特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杭州临安康溢电子有限公司定作款43162.52元。如果被告杭州博锐特照明工程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40元,由被告杭州博锐特照明工程有限公司负担。请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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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19 |
2 |
(2020)浙0110民初12360号之一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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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0110民初12360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杭州瀚荃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杭州博锐特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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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浙0110民初12360号之一杭州博锐特照明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杭州瀚荃科技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浙0110民初13254号之一民事裁定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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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6 |
3 |
(2020)浙0112民初3592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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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0112民初3592号 | 定作合同纠纷 |
原告- 杭州临安康溢电子有限公司 被告- 杭州博锐特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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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博锐特照明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杭州临安康溢电子有限公司诉被告杭州博锐特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要求被告立即支付定作款43162.52元;2.要求被告负担本案诉讼费。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等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1月5日10时本院104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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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10 |
4 |
(2020)浙0110民初13254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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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0110民初13254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杭州瀚荃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杭州博锐特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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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浙0110民初13254号杭州博锐特照明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杭州瀚荃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杭州博锐特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网络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0年12月8日9时在本院第四号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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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17 |
5 |
(2019)浙0110民初20385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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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0110民初20385号 | 追偿权纠纷 |
原告- 杭州运河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被告- 杭州匡美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博锐特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廖初亮 饶丽红 周次炉 朱君君 施超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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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浙0110民初20385号杭州匡美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博锐特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廖初亮、饶丽红、周次炉、朱君君、施超:本院审理的原告杭州运河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被告杭州匡美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博锐特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廖初亮、饶丽红、周次炉、朱君君、施超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浙0110民初2038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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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11 |
6 |
(2019)浙0110民初20389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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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0110民初20389号 | 追偿权纠纷 |
原告- 杭州运河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被告- 杭州匡美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博锐特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廖初亮 饶丽红 周次炉 朱君君 施超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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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浙0110民初20389号杭州匡美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博锐特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廖初亮、饶丽红、周次炉、朱君君、施超:本院审理的原告杭州运河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被告杭州匡美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博锐特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廖初亮、饶丽红、周次炉、朱君君、施超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浙0110民初2038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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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11 |
7 |
(2019)浙0110民初20385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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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0110民初20385号 | 追偿权纠纷 |
原告- 杭州运河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被告- 杭州匡美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博锐特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廖初亮 饶丽红 周次炉 朱君君 施超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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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浙0110民初20385号杭州匡美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博锐特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廖初亮、饶丽红、周次炉、朱君君、施超:本院受理的原告杭州运河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被告杭州匡美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博锐特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廖初亮、饶丽红、周次炉、朱君君、施超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2019)浙0110民初20385号民事裁定书、举证期限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0年6月23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二十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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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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