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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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旦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深圳市艾桦教育有限公司合伙协议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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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05财保578号 | 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 |
申请人-深圳旦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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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2019-10-16 | 2019-1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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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旦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深圳华融创享投资企业合伙协议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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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05财保577号 | 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 |
申请人-深圳旦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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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2019-10-16 | 2019-11-25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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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粤0305民初14357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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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5民初14357号 | 劳动合同纠纷 |
当事人- 深圳华融创享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源通世纪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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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民初14357号深圳市源通世纪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华融创享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原告胡不敏与被告深圳市源通世纪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华融创享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劳动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305民初14357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请求判决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工资共计人民币105,728.94元。请求判决两被告向原告支付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人民币15,000元。请求判决两被告向原告支付第一项及第二项请求的逾期付款利息人民币6,308.09元(以人民币120,728.94元为基数,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75%年利率从2019年11月10日计算至实际支付完毕止,暂计至2020年12月10日为6,308.09元)。请求判决两被告向原告支付垫付及代支付的报销款人民币46276.14元。请求判决两被告向原告支付维权支出的律师费人民币30,000元。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及证据。本院定于2021年11月12日14时30分在粤海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日法院联系人:陆胜男电话:0755-86608853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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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20 |
2 |
(2021)粤0305执514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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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5执514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深圳旦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被告- 深圳华融创享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陈岱晖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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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执514号陈岱晖、深圳华融创享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申请执行人深圳旦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被执行人陈岱晖、深圳华融创享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粤0305执514号执行裁定书。该执行裁定书主要内容为:拍卖、变卖被执行人陈岱晖名下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王家巷26号1栋3单元15层43、44号房产[不动产权证书号:川(2020)成都市不动产权第0013897、0013891号]。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一日联系人:姚法官电话:0755-86608479本院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玉泉路26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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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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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5执514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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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5执514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深圳旦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被告- 深圳华融创享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陈岱晖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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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执514号陈岱晖、深圳华融创享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深圳旦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被执行人陈岱晖、深圳华融创享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过程中,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向你方送达本院作出的(2021)粤0305执514号限期履行通知书。该限期履行通知书的主要内容为:在执行过程中,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陈岱晖名下登记的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王家巷26号1栋3单元15层43、44号房产[不动产权证书号:川(2020)成都市不动产权第0013897、0013891号]进行了查封,后将上述案件指定本院执行,本院依法取得上述房产的处置权。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限被执行人于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七日内履行深圳国际仲裁院作出的(2019)深国仲调5256号调解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处置上述财产用于抵偿你方所欠债务,并对你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行为进行处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七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一日联系人:姚法官电话:0755-86608479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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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11 |
4 |
(2021)粤0305执514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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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5执514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深圳旦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被告- 深圳华融创享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陈岱晖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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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执514号陈岱晖、深圳华融创享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申请执行人深圳旦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你(单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国际仲裁院(2019)深国仲调5256号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1月8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5执51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能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送达后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执行通知书之日起,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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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28 |
5 |
(2020)粤03执5077号之一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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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执5077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深圳旦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被告- 深圳华融创享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陈岱晖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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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执5077号陈岱晖、深圳华融创享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申请执行人深圳旦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你(单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国际仲裁院(2019)深国仲调5256号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8月21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执5077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九月八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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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08 |
6 |
(2020)粤03执5076号之一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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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执5076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深圳旦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被告- 深圳华融创享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陈岱晖 深圳市艾桦教育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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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执5076号深圳市艾桦教育有限公司、陈岱晖、深圳华融创享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申请执行人深圳旦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你(单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国际仲裁院(2019)深国仲调5255号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8月21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执5076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九月八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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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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