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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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江西恒军投资有限公司、王彬合伙协议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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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赣0191执985号之一 | 合伙协议纠纷 |
申请执行人-江西恒军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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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19-12-05 | 2019-12-13 |
2 |
江西恒军投资有限公司、王彬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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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赣0191执985号 | - |
申请执行人-江西恒军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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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19-10-22 | 2019-12-13 |
3 |
王彬合伙协议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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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赣0191民初775号 | 合伙协议纠纷 |
申请人-江西恒军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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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19-07-19 | 2019-07-26 |
4 |
江西恒军投资有限公司与王彬合伙协议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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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赣0191民初775号 | 合伙协议纠纷 |
原告-江西恒军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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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19-06-20 | 2019-09-27 |
5 |
江西恒军投资有限公司、王彬其他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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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赣0191财保33号 | - |
申请人-江西恒军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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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19-04-01 | 2019-05-13 |
6 |
江西恒军投资有限公司、王彬合伙协议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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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赣0191民初2202号之二 | 合伙协议纠纷 |
申请人-江西恒军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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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19-03-26 | 2019-04-01 |
7 |
江西恒军投资有限公司与王彬合伙协议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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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赣0191民初2202号之一 | 合伙协议纠纷 |
原告-江西恒军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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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19-03-07 | 2019-03-29 |
8 |
江西恒军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泰豪智能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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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赣01民终2424号 | 合同纠纷 |
上诉人-江西恒军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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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02-18 | 2019-03-26 |
9 |
江西恒军投资有限公司与王彬合伙协议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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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赣0191民初2202号 | 合伙协议纠纷 |
原告-江西恒军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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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19-01-03 | 2019-03-29 |
10 |
江西恒军投资有限公司、王彬其他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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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赣0191财保53号 | - |
申请人-江西恒军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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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18-09-17 | 2018-11-03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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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原告江西恒军投资有限公司与被告王彬,第三人熊素芬合伙协议纠纷公告送达(2019)赣0191民初775号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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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赣0191民初775号 | 合伙协议纠纷 |
原告- 江西恒军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王彬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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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2019)赣0191民初775号王彬:本院受理的原告江西恒军投资有限公司与被告王彬,第三人熊素芬合伙协议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赣0191民初77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的判决事项如下:一、被告王彬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江西恒军投资有限公司欠款45.9万元。二、被告王彬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江西恒军投资有限公司利息(以本金45.9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2%,自2016年10月9日起计算至本金付清之日止)。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如直接向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以便正确计算上诉期限。如在上述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必须在递交上诉状后七日内向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费。如不预交,将依照法律规定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二0一九年七月九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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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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