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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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机场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广州金鲸贸易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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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103执异176号 | 企业借贷纠纷 |
异议人-首都机场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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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 2019-09-09 | 2020-0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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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机场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广州金鲸贸易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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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借贷纠纷 |
异议人-首都机场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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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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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9)粤0103执异176号广州金鲸贸易有限公司与万宝电器集团公司、万宝集团冷柜工业公司、首都机场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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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103执异176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当事人- 广州金鲸贸易有限公司 首都机场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万宝集团冷柜工业公司 万宝电器集团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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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103执异176号万宝集团冷柜工业公司:本院在执行广州金鲸贸易有限公司与万宝电器集团公司、万宝集团冷柜工业公司、首都机场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00)穗芳法经执字第191号】中,异议人首都机场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因你去向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103执异176号执行裁定书【内容为:异议人首都机场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异议请求成立,本院(2000)穗芳法经执字第191号案停止对(1999)芳经初字第138号民事判决第三、四判项“三、万宝电器集团财务公司对第一款判决在100万元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万宝电器集团公司、万宝电器集团财务公司对第一款判决在100万元的范围内互负连带保证责任”的执行。】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特此公告。二○一九年九月十六日联系人:巫仕平、陈隽;联系电话:83005910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73号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速裁庭528237472019-09-1614:08:37:0(2019)粤0103执异176号广州金鲸贸易有限公司与万宝电器集团公司、万宝集团冷柜工业公司、首都机场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集团,公告,异议,执行,有限公司115332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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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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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103执异176号广州金鲸贸易有限公司与万宝集团冷柜工业公司、万宝电器集团公司、首都机场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借款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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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103执异176号 | - |
原告- 广州金鲸贸易有限公司 当事人- 万宝集团冷柜工业公司 首都机场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万宝电器集团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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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103执异176号万宝集团冷柜工业公司、万宝电器集团公司:关于广州金鲸贸易有限公司与万宝集团冷柜工业公司、万宝电器集团公司、首都机场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借款纠纷一案,申请人首都机场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提出书面异议。因你们去向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103执异176号听证通知书、执行异议书以及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副本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19年8月26日上午9时00分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第二十法庭举行听证。特此公告。二○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联系人:巫仕平、陈隽;联系电话:83005910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73号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速裁中心526599782019-06-2516:17:25:361(2019)粤0103执异176号广州金鲸贸易有限公司与万宝集团冷柜工业公司、万宝电器集团公司、首都机场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借款纠纷一案公告,有限公司,集团,异议,广州市115332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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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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