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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红丰资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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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官网:-
    • 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 简介:-
    • 法律诉讼 2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2

    法律诉讼2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孙美荣与深圳红丰资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公司增资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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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91民初5258号 公司增资纠纷

    原告-孙美荣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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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2020-04-24 2020-08-28
    2

    孙美荣与深圳红丰资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公司增资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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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91民初3402号 公司增资纠纷

    原告-孙美荣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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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2019-07-29 2019-11-12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2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19)粤0391民初5258号判决书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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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91民初5258号 公司增资纠纷

    原告- 孙美荣 被告- 深圳红丰资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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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公告深圳红丰资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原告孙美荣与被告深圳红丰资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公司增资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9)粤0391民初525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深圳红丰资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孙美荣返还投资款人民币200000元。案件受理费人民币430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深圳红丰资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原、被告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六月十六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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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30
    2

    (2019)粤0391民初5258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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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91民初5258号 公司增资纠纷

    原告- 孙美荣 被告- 深圳红丰资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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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公告深圳红丰资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关于本院受理原告孙美荣诉被告深圳红丰资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公司增资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粤0391民初5258号。因你方下落不明,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调解温馨提示、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深圳红丰资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三十日内。开庭时间定于2020年04月14日16时30分,开庭地点为本院第五审判庭,请准时到庭,逾期则依法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三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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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1-13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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