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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

    存续
    • 官网:-
    • 地址:新津县五津镇五津北路1号
    • 简介:-
    • 法律诉讼 49
    • 法院公告 9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8

    法律诉讼49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余虹;张加强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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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川0132执恢260号 公证债权文书

    当事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
    余虹
    张加强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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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新津县人民法院 2020-09-14 2020-11-24
    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廖建平民事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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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川0132执288号之一 民事

    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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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津县人民法院 2020-07-27 2020-08-26
    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廖建平民事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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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川0132执288号 民事

    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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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津县人民法院 2020-07-21 2020-08-26
    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陈华英其他其他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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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川0132财保14号 -

    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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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新津县人民法院 2020-07-10 2020-12-23
    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殷君海银行卡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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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川0132执恢401号 银行卡纠纷

    当事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
    殷君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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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津县人民法院 2019-12-18 2019-12-27
    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与杨伟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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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川0132民初1716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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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津县人民法院 2019-12-17 2020-03-31
    7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与熊建玻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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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川0132民初1715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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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津县人民法院 2019-12-17 2020-03-31
    8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与郑晓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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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川0132民初171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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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津县人民法院 2019-12-16 2020-03-31
    9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与郑晓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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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川0132民初171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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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津县人民法院 2019-12-16 2020-03-31
    1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与岳蜀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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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川0132民初1709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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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津县人民法院 2019-12-13 2020-03-31

    法院公告9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2019)川0132民初1716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 被告- 杨伟成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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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新津县人民法院 G62 2020-01-07
    2 (2019)川0132民初171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 被告- 郑晓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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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新津县人民法院 G41 2020-01-07
    3 (2019)川0132民初1709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 被告- 岳蜀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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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新津县人民法院 G41 2020-01-07
    4 (2019)川0132民初171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 被告- 郑晓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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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新津县人民法院 G41 2020-01-07
    5 (2019)川0132民初1715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 被告- 熊建玻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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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新津县人民法院 G41 2020-01-07
    6 (2019)川0132民初1713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 被告- 张鉴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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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新津县人民法院 G41 2020-01-07
    7 (2019)川0132民初1710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 被告- 张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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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新津县人民法院 G41 2020-01-07
    8 -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 被告- 余虹 张加强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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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文书 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 G14 2017-04-13
    9 (2015)新证字第4368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 被告- 何炳权 王霞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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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文书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G31 2017-04-13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8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19)川0132民初968号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与被告刘夏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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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川0132民初968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 被告- 刘夏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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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的(2019)川0132民初968号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与被告刘夏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刘夏支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借款本金6588.27元、期内利息373.98元、以及罚息(截止2019年3月7日的罚息为586.55元,2019年3月8日起算的罚息,以逾期本金6588.27元为基数,按年利率8.4%的标准,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付款之日止),此款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如未按判决确定的时间给付,则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驳回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本院受理的(2019)川0132民初968号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与被告刘夏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刘夏支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借款本金6588.27元、期内利息373.98元、以及罚息(截止2019年3月7日的罚息为586.55元,2019年3月8日起算的罚息,以逾期本金6588.27元为基数,按年利率8.4%的标准,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付款之日止),此款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如未按判决确定的时间给付,则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驳回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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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13
    2

    (2019)川0132民初966号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与被告王丽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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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川0132民初966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 被告- 王丽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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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的(2019)川0132民初966号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与被告王丽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王丽娟支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借款本金8076.46元、罚息(截止2019年3月7日的罚息为782.39元,2019年3月8日起算的罚息,以逾期本金8076.46元为基数,按年利率8.4%的标准,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付款之日止),此款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如未按判决确定的时间给付,则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驳回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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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13
    3

    (2019)川0132民初965号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与被告曾圣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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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川0132民初965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 被告- 曾圣岚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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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的(2019)川0132民初965号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与被告曾圣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曾圣岚支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借款本金7229.52元、罚息(截止2019年3月7日的罚息为725.47元,2019年3月8日起算的罚息,以逾期本金7229.52元为基数,按年利率8.4%的标准,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付款之日止),此款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如未按判决确定的时间给付,则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驳回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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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13
    4

    (2019)川0132民初964号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与被告刘建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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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川0132民初96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 被告- 刘建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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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的(2019)川0132民初964号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与被告刘建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王仕栋支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借款本金9491.25元、期内利息227.98元、以及罚息(截止2019年3月7日的罚息为957.06元,2019年3月8日起算的罚息,以逾期本金9491.25元为基数,按年利率8.4%的标准,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付款之日止),此款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如未按判决确定的时间给付,则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驳回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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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13
    5

    (2019)川0132民初963号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与被告刘建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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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川0132民初963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 被告- 刘建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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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的(2019)川0132民初963号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与被告刘建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刘建伟支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借款本金16000元、期内利息908.44元、以及罚息(截止2019年3月7日的罚息为1452.26元,2019年3月8日起算的罚息,以逾期本金16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8.4%的标准,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付款之日止),此款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如未按判决确定的时间给付,则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驳回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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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13
    6

    (2019)川0132民初972号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与被告黄凤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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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川0132民初97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 被告- 黄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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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的(2019)川0132民初972号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与被告黄凤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黄凤支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借款本金6037.99元、期内利息125.95元、以及罚息(截止2019年3月7日的罚息为557.96元,2019年3月8日起算的罚息,以逾期本金6037.99元为基数,按年利率8.4%的标准,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付款之日止),此款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如未按判决确定的时间给付,则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驳回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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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13
    7

    (2019)川0132民初970号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与被告陈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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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川0132民初970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 被告- 陈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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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的(2019)川0132民初970号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与被告陈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陈杰支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借款本金8500元、期内利息462.19元、以及罚息(截止2019年3月7日的罚息为819.11元,2019年3月8日起算的罚息,以逾期本金85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8.4%的标准,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付款之日止),此款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如未按判决确定的时间给付,则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驳回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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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13
    8

    (2019)川0132民初973号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与被告陈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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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川0132民初973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 被告- 陈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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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的(2019)川0132民初973号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与被告陈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撤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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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06
    9

    (2019)川0132民初967号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与被告李春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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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川0132民初967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 被告- 李春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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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的(2019)川0132民初967号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与被告李春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撤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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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7-31
    10

    (2019)川0132民初970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与陈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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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川0132民初970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 被告- 陈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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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的(2019)川0132民初970号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津支行与被告陈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8500元、利息462.19元、支付罚息977.64元,2019年3月7日后罚息按照《中国建设银行“快e贷”借款合同》的约定标准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2、判令被告承担原告为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律师费)。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遇节假日顺延)在新津县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特此公告。 收起

    ... 展开
    2019-05-10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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