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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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深圳前海用友力合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吴智阳借款合同纠纷(2021)粤0304执18735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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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4执18735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深圳前海用友力合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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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2021-06-21 | 2021-06-25 |
2 |
深圳前海用友力合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唐必锋借款合同纠纷(2021)粤0304执18728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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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4执18728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深圳前海用友力合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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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2021-06-21 | 2021-06-25 |
3 |
深圳前海用友力合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冼金丹借款合同纠纷(2021)粤0304执18741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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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4执18741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深圳前海用友力合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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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2021-06-21 | 2021-06-25 |
4 |
深圳前海用友力合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莫子思借款合同纠纷(2021)粤0304执18740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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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4执18740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深圳前海用友力合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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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2021-06-21 | 2021-06-25 |
5 |
深圳前海用友力合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庄中普借款合同纠纷(2021)粤0304执18737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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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4执18737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深圳前海用友力合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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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2021-06-21 | 2021-06-25 |
6 |
深圳前海用友力合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陈晋城借款合同纠纷(2021)粤0304执18732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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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4执18732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深圳前海用友力合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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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2021-06-21 | 2021-06-25 |
7 |
深圳前海用友力合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邱秋好借款合同纠纷(2021)粤0304执18739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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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4执18739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深圳前海用友力合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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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2021-06-21 | 2021-06-25 |
8 |
深圳前海用友力合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胡明芳借款合同纠纷(2021)粤0304执18738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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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4执18738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深圳前海用友力合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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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2021-06-21 | 2021-06-25 |
9 |
深圳前海用友力合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符玉平借款合同纠纷(2021)粤0304执18746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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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4执18746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深圳前海用友力合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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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2021-06-21 | 2021-06-25 |
10 |
深圳前海用友力合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韦定敏借款合同纠纷(2021)粤0304执18748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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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4执18748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深圳前海用友力合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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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2021-06-21 | 2021-06-25 |
序号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公告类型 | 法院 | 刊登版面 | 刊登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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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9)湘0105民初5869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深圳前海用友力合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江琼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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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 G86 | 2019-12-10 |
2 | -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深圳前海用友力合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胡利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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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 G26 | 2019-12-05 |
3 | (2019)湘0105民初5866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深圳前海用友力合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邵京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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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 G14 | 2019-11-12 |
4 | (2019)湘0105民初317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深圳前海用友力合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陈双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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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 G75 | 2019-08-15 |
5 | -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深圳前海用友力合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江琼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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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 G35 | 2019-08-13 |
6 | (2019)湘0105民初5866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深圳前海用友力合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邵京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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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 G35 | 2019-08-13 |
7 | -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深圳前海用友力合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胡利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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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传票 |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 G36 | 2019-08-13 |
8 | (2019)湘0105民初326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深圳前海用友力合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文鑫龙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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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 G62 | 2019-07-09 |
9 | (2019)湘0105民初320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深圳前海用友力合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旷兰香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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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 G72 | 2019-07-02 |
10 | (2019)湘0105民初322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深圳前海用友力合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李应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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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 G39 | 2019-07-02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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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9)粤0304执10212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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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04执10212号 | 追偿权纠纷 |
原告- 深圳前海用友力合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张赞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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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4执10212号张赞谦:申请执行人深圳前海用友力合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与你(单位)追偿权纠纷一案,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18)粤0304民初24907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4月10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304执10212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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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25 |
2 |
(2019)粤0304执7771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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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04执7771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深圳前海用友力合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朱美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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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4执7771号朱美红:申请执行人深圳前海用友力合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18)粤0304民初24771号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3月25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304执7771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五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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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5 |
3 |
(2019)粤0304执10208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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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04执10208号 | 追偿权纠纷 |
原告- 深圳前海用友力合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黄粧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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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4执10208号黄粧:申请执行人深圳前海用友力合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与你(单位)追偿权纠纷一案,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18)粤0304民初24903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4月10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304执1020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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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26 |
4 |
(2018)粤0304民初24771号传票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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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304民初24771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深圳前海用友力合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朱美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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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304民初24771号朱美红: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前海用友力合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原告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剩余贷款本金292341.33元、利息18447.69元、罚息7131.39元,本息共计317920.41元(利息、罚息暂计至2018年3月31日,之后利息、罚息按合同约定及人民银行之规定计至实际还清之日止);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开庭时间为2018年10月17日16时00分,合议庭成员为审判长江红虹、人民陪审员侯昆、人民陪审员周玉萍,开庭地点为本院第二十四审判庭。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你未按时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并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五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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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25 |
5 |
(2018)粤0304民初24710号传票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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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304民初24710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深圳前海用友力合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钟剑锋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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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304民初24710号钟剑锋: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前海用友力合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原告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剩余贷款本金118377.66元、利息9138.83元、罚息3056.08元,本息共计130572.57元(利息、罚息暂计至2018年3月31日,之后利息、罚息按合同约定及人民银行之规定计至实际还清之日止);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开庭时间为2018年10月17日16时00分,合议庭成员为审判长江红虹、人民陪审员侯昆、人民陪审员周玉萍,开庭地点为本院第二十四审判庭。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你未按时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并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五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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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25 |
6 |
(2018)粤0304民初24711号传票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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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304民初24711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深圳前海用友力合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唐美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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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304民初24711号唐美艳: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前海用友力合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原告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剩余贷款本金288315.56元、利息16783.97元、罚息5690元,本息共计310789.53元(利息、罚息暂计至2018年3月31日,之后利息、罚息按合同约定及人民银行之规定计至实际还清之日止);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开庭时间为2018年10月17日16时00分,合议庭成员为审判长江红虹、人民陪审员侯昆、人民陪审员周玉萍,开庭地点为本院第二十四审判庭。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你未按时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并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五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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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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