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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联控股

    浙江新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古翠路8号1幢7楼701室
    • 简介:-
    • 法律诉讼 29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6
    • 送达公告 13

    法律诉讼29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浙江众联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浙江新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陈景阳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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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浙0105民初3666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浙江众联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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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2020-11-26 2021-01-07
    2

    陈克平与夏东明、浙江新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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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浙0106民初4258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陈克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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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20-09-18 2020-11-13
    3

    湖州志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与浙江新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康融汇通控股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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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浙0502民初6393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湖州志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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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2020-09-18 2020-09-30
    4

    浙江新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新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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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吉05执38号之一 -

    申请执行人-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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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07-30 2020-12-24
    5

    陈明、浙江新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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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浙0106执922号 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陈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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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20-07-05 2020-10-27
    6

    俞寿海与浙江新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夏东明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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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浙0106民初2947号 合同纠纷

    原告-俞寿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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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20-07-03 2020-08-05
    7

    余俊伟与浙江前海实业有限公司、夏东明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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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浙0102民初5939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余俊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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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20-06-22 2020-07-29
    8

    俞某与夏某、浙江新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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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浙0102民初69号 合同纠纷

    原告-俞某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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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20-06-15 2020-07-17
    9

    沈某与夏某、浙江新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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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浙0102民初70号 合同纠纷

    原告-沈某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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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20-06-15 2020-07-17
    10

    杭州场景科技谷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浙江新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夏东明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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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浙0106执5109号 民间借贷纠纷

    申请执行人-杭州场景科技谷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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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20-04-20 2020-08-06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6

    序号 案号 执行法院 失信行为 履行情况 立案日期 操作
    1 (2020)浙0106执4957号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0-12-30 详情
    2 (2020)浙0106执4488号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20-11-07 详情
    3 (2020)浙0106执4449号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20-11-02 详情
    4 (2020)浙0106执922号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20-03-13 详情
    5 (2019)浙0106执5109号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19-10-31 详情
    6 (2019)浙0502执1754号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9-04-16 详情

    送达公告13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0)浙0683民初4005号原告中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夏东明等副本网络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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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浙0683民初4005号 合同纠纷

    原告- 中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夏东明 浙江新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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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新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夏东明、浙江新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浙0683民初4005号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诉讼须知、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防疫期间出庭须知等法律文书。原告起诉要求:1.判令被告浙江新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立即返还原告中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意向金1000万元并支付自2018年11月1日起至付清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损失,本息暂计至2020年6月30日为1400万元;2.判令被告夏东明对第一项诉请中的全部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网络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三十日内。本案由审判员储一敏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章彩娟、吴巧英组成合议庭。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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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10
    2

    (2020)浙0502民初5328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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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浙0502民初5328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 湖州志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浙江新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夏东明 浙江竞合传媒有限公司 浙江康融汇通控股有限公司 湖州乾昌窖酒酒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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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新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竞合传媒有限公司、浙江康融汇通控股有限公司、湖州乾昌窖酒酒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20)浙0502民初5328号原告湖州志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与被告浙江新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竞合传媒有限公司、浙江康融汇通控股有限公司、湖州乾昌窖酒酒业有限公司、夏东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司法公开告知手册等诉讼文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网络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的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15日内。本案于2021年8月17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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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5-13
    3

    浙杭劳人仲案(2019)434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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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杭劳人仲案(2019)434号 人事争议

    原告- 申庆宾 被告- 浙江新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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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新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本委对申请人申庆宾(以下简称“申请人”)诉你单位(以下简称“被申请人”)要求支付拖欠工资等争议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浙杭劳人仲案(2019)434号裁决事项如下:浙江新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双方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决,可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杭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19年10月17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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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17
    4

    浙杭劳人仲案(2019)434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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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杭劳人仲案(2019)434号 劳动争议

    原告- 申庆宾 被告- 浙江新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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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新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本委依法受理申请人申庆宾诉你单位支付工资等劳动争议案(浙杭劳人仲案(2019)434号),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争议仲裁告知书、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通知书。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该案将定于2019年10月17日9时30分在中河中路242号人力社保综合大楼2楼第二仲裁庭开庭进行审理,你单位若无正当理由未到庭的,将进行缺席审理和裁决。杭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19年9月9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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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09
    5

    (2019)浙0106民初3358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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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浙0106民初3358号 合同纠纷

    原告- 陈明 被告- 浙江新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夏东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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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新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夏东明:本院审理的原告陈明诉被告浙江新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夏东明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2321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方承担。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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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07
    6

    (2019)浙0106民初2947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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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浙0106民初2947号 合同纠纷

    原告- 俞寿海 被告- 浙江新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夏东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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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新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夏东明:本院受理原告俞寿海与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327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方承担。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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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6-20
    7

    (2019)浙0106民初3075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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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浙0106民初3075号 合同纠纷

    原告- 浙江省黄龙体育中心 被告- 浙江新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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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新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浙江省黄龙体育中心与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722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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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5-22
    8

    (2018)浙0103民初7059号裁定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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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浙0103民初7059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 浙江广实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浙江新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夏东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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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浙0103民初7059号之一浙江新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夏东明: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广实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浙江新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夏东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浙江广实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应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浙0103民初7059号之二民事裁定书。本院裁定:本案按原告浙江广实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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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5-08
    9

    (2018)浙0502民初8461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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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浙0502民初8461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 湖州志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浙江新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康融汇通控股有限公司 浙江竞合传媒有限公司 湖州乾昌窖酒酒业有限公司 夏东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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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新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康融汇通控股有限公司、浙江竞合传媒有限公司、湖州乾昌窖酒酒业有限公司、夏东明:本院受理的(2018)浙0502民初8461号原告湖州志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与被告浙江新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康融汇通控股有限公司、浙江竞合传媒有限公司、湖州乾昌窖酒酒业有限公司、夏东明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易转普通程序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手册等诉讼文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网络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15日。本案于2019年6月21日14时30分在本院康山法庭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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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3-21
    10

    (2018)浙0102民初5869号裁定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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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浙0102民初5869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被告- 浙江新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台融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夏东明 朱卫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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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浙0102民初5869号浙江新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台融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夏东明、朱卫红:本院受理原告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与被告浙江新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台融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夏东明、朱卫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撤诉。预收案件受理费142267元,因原告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变更诉讼请求,实际收取25元,由原告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二零一九年一月三十一日书记员:项婉倩电话:86756253地址:杭州市上城区紫花支路6号上城区人民法院1204室本公告在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官网登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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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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