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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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生贵与重庆京高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哈国栋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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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宁0104民初12434号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原告-马生贵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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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 2021-03-02 | 2021-03-22 |
2 |
刘徐波与重庆京高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肖佐勇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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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云0111民初5092号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当事人-刘徐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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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 2020-07-13 | 2020-11-24 |
3 |
袁太洪与邓全富、段定斌等劳动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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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渝0106民初26349号 | 劳动合同纠纷 |
原告-袁太洪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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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 2019-11-22 | 2019-11-28 |
4 |
李孝洪与重庆京高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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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渝0106民初27226号 | 劳务合同纠纷 |
原告-李孝洪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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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 2019-01-06 | 2020-0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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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凌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李怀德等追偿权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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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追偿权纠纷 |
上诉人-李怀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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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马生贵与重庆京高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哈国栋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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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原告-马生贵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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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7 |
刘徐波与重庆京高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肖佐勇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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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当事人-刘徐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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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8 |
李孝洪与重庆京高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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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务合同纠纷 |
原告-李孝洪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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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袁太洪与邓全富、段定斌等劳动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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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合同纠纷 |
原告-袁太洪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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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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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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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云0103民初6106号 | 劳务合同纠纷 |
原告- 重庆京高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胡勇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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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的(2020)云0103民初6106号原告重庆京高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胡勇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诉讼请求如下:一、请求依法判令被告立即返还公司备用金15607元;二、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支付资金占用损失(以15607元为基数,自2020年5月29日起直至实际归还备用金时止,按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三、请求依法判令本案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0年12月14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4楼5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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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6 |
2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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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云0103民初6106号 | 劳务合同纠纷 |
原告- 重庆京高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胡勇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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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的(2020)云0103民初6106号原告重庆京高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胡勇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现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诉被告胡勇下:一、被告胡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重庆京高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返还备用金15607元;二、被告胡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重庆京高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支付以上述款项为基数自2020年7月9日起至款项全部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资金占用利息;三、驳回原告重庆京高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不予收取。如不服本判决,可于接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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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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