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
1 |
中山市维邦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创鑫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中山市维邦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2 |
中山市维邦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创鑫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中山市维邦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1 |
(2021)粤2072民初932号 收起
...
展开
|
(2021)粤2072民初932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中山市维邦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晖速智能通信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2072民初932号重庆晖速智能通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山市维邦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重庆晖速智能通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原告向本院提出如下诉讼请求:请求判令被告重庆晖速智能通信有限公司向原告中山市维邦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支付所欠货款1662913.32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从起诉之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被告重庆晖速智能通信有限公司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提供证据的期限均为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6月29日上午9时00分在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黄圃人民法庭审理此案。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联系地址:中山市黄圃镇兴圃大道中143号黄圃人民法庭联系电话:0760-23210806承办法官:黄燕芳 收起
...
展开
|
2021-03-25 |
邮箱
电话
公司简介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