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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赣江新区双胞胎金服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江西省赣江新区直管区儒乐湖大街399号赣江新区管委会大楼316室
    • 简介:-
    • 法律诉讼 24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6

    法律诉讼24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江西赣江新区双胞胎金服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徐斌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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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赣0191民初3099号之一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人-江西赣江新区双胞胎金服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江西省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0-12-15 2021-02-20
    2

    江西赣江新区双胞胎金服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徐斌、徐静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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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赣0191民初3099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江西赣江新区双胞胎金服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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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0-12-15 2021-02-20
    3

    江西赣江新区双胞胎金服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袁智华、陈金堂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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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赣0191民初3094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江西赣江新区双胞胎金服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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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0-12-14 2020-12-30
    4

    江西赣江新区双胞胎金服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李游、刘柏田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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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赣0191民初653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江西赣江新区双胞胎金服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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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0-12-14 2020-12-28
    5

    许瑞宁、孙才娟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企业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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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赣01民终2755号 小额借款合同纠纷

    上诉人-孙才娟
    许瑞宁
    陈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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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11-25 2020-12-31
    6

    江西赣江新区双胞胎金服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庞真才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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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赣0191执647号之一 民间借贷纠纷

    申请执行人-江西赣江新区双胞胎金服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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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0-10-28 2020-11-06
    7

    江西赣江新区双胞胎金服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袁智华其他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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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赣0191财保162号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申请人-江西赣江新区双胞胎金服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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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0-10-15 2020-11-06
    8

    江西赣江新区双胞胎金服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徐斌其他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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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赣0191财保163号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申请人-江西赣江新区双胞胎金服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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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0-10-15 2020-11-06
    9

    江西赣江新区双胞胎金服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徐斌其他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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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赣0191财保164号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申请人-江西赣江新区双胞胎金服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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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0-10-15 2020-11-06
    10

    江西赣江新区双胞胎金服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冯以平、罗发秀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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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赣0191民初596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江西赣江新区双胞胎金服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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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0-10-09 2020-12-31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6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申请人江西赣江新区双胞胎金服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被申请人钟康锦、刘日富、张马强、钟华婵、钟华生诉前财产保全一案。现依法公告送达本院(2021)赣0191财保103号保全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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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赣0191财保103号 -

    原告- 江西赣江新区双胞胎金服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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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张马强、钟华婵:本院受理申请人江西赣江新区双胞胎金服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被申请人钟康锦、刘日富、张马强、钟华婵、钟华生诉前财产保全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赣0191财保103号保全裁定书。本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二0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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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30
    2

    原告江西赣江新区双胞胎金服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被告刘柏田、韦利萍、李翔、李游借款合同纠纷(2021)赣0191民初966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的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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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赣0191民初966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江西赣江新区双胞胎金服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被告- 韦利萍 李翔 刘柏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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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刘柏田、韦利萍、李翔、:本院受理原告江西赣江新区双胞胎金服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原告江西赣江新区双胞胎金服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以下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一立即归还原告借款本金100万元;2请求判令被告一支付借款所产生的利息(截至2019年11月6日,共计109765元,从2019年11月7日起,按照借款本金100万元为基数,以年利率24%计息方式计算至全部借款本息付清之日止);3、请求判令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本案诉讼费用由上述四被告承担。特此公告。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二零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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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01
    3

    江西省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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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赣0191执329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谢伟金 崔吉颜 尤德荣 被告- 江西赣江新区双胞胎金服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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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赣0191执329号谢伟金、崔吉颜、尤德荣:关于本院执行的你与申请人江西赣江新区双胞胎金服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赣0191执329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执行裁定书、限制消费令、失信决定书。责令你自本通知送达之日立即履行(2020)赣0191民初586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二一年三月十八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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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18
    4

    原告江西赣江新区双胞胎金服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告陈建文、陈志琴、陈康龙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公告送达(2020)赣0191民初1830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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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赣0191民初1830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江西赣江新区双胞胎金服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被告- 陈康龙 陈建文 陈志琴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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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陈建文、陈志琴、陈康龙:本院受理原告江西赣江新区双胞胎金服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告陈建文、陈志琴、陈康龙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赣0191民初1830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陈建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江西赣江新区双胞胎金服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返还借款本金共计225000元。二、被告陈建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江西赣江新区双胞胎金服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支付借款期间内利息7840元。三、被告陈建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江西赣江新区双胞胎金服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自2019年9月29日起,按照借款本金225000元,按年利率24%计算至本息还清之日止。四、被告陈志琴、陈康龙对本判决主文第一、二、三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驳回原告江西赣江新区双胞胎金服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320元,由被告陈建文、陈志琴、陈康龙连带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事项告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二○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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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2-01
    5

    原告江西赣江新区双胞胎金服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被告杨阿真、刘顺忠、林明贤借款合同纠纷(2020)赣0191民初2101号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民事裁定书之一的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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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赣0191民初2101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江西赣江新区双胞胎金服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被告- 杨阿真 刘顺忠 林明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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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杨阿真:本院受理原告江西赣江新区双胞胎金服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被告杨阿真、刘顺忠、林明贤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及民事裁定书之一。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原告江西赣江新区双胞胎金服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以下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被告一杨阿真立即归还原告借款本息202702元(本金200000+借款期间利息818元+1102元+782元);2.依法判令被告一杨阿真支付违约金即罚息35079元(暂计至2020年5月16日,2020年5月17日起至本息清偿日止,以200000为计算基数,按24%年利率,计算违约金);3.判令被告二刘顺忠、被告三林明贤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本案诉讼费用由上述三被告全部承担。特此公告。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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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2-02
    6

    原告江西赣江新区双胞胎金服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告冯以平、罗发秀、殷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公告送达(2020)赣0191民初596号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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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赣0191民初596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 江西赣江新区双胞胎金服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被告- 罗发秀 殷燕 冯以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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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2020)赣0191民初596号冯以平、罗发秀、殷燕:本院受理的原告江西赣江新区双胞胎金服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告冯以平、被告罗发秀、被告殷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赣0191民初59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的判决事项如下:一、被告冯以平、被告殷燕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共同向原告江西赣江新区双胞胎金服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返还借款本金100000元。二、被告冯以平、被告殷燕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共同向原告江西赣江新区双胞胎金服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支付利息(其中合同期内的利息为249元,逾期利息以本金10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9.491%从2019年3月30日计算至本金100000元还清之日止。)三、被告罗发秀对第一、二项中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罗发秀履行义务后,有权向被告冯以平、被告殷燕追偿。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489元,由被告冯以平、被告殷燕共同负担,被告罗发秀对被告冯以平、被告殷燕负担的费用承担连带责任。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二〇二〇年十月九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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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25
    7

    原告江西赣江新区双胞胎金服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告谢伟金、崔吉颜、尤德荣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公告送达(2020)赣0191民初586号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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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赣0191民初586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江西赣江新区双胞胎金服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被告- 谢伟金 崔吉颜 尤德荣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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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谢伟金、崔吉颜、尤德荣:本院受理原告江西赣江新区双胞胎金服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告谢伟金、崔吉颜、尤德荣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赣0191民初586号判决书、上诉事项告知书。判决如下:一、被告谢伟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江西赣江新区双胞胎金服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返还借款本金共计300000元。二、被告谢伟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江西赣江新区双胞胎金服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支付第一笔贷款200000元的利息2062元和违约金7409元,并自2019年8月15日起按照借款本金200000元,按年利率24%计算违约金至本息还清之日止。三、被告谢伟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江西赣江新区双胞胎金服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支付第二笔贷款100000元的利息4231元和违约金3298元,并自2019年11月7日起按照借款本金100000元,按年利率24%计算违约金至本息还清之日止。四、被告崔吉颜、尤德荣对本判决主文第一、二、三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6055元,由被告谢伟金、崔吉颜、尤德荣连带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事项告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二○二〇年十月二十六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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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0-26
    8

    原告江西赣江新区双胞胎金服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被告王鲲、唐从燕、魏承茂借款合同纠纷(2020)赣0191民初1601号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的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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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赣0191民初1601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江西赣江新区双胞胎金服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被告- 王鲲 唐从燕 魏承茂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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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魏承茂:本院受理原告江西赣江新区双胞胎金服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被告王鲲、唐从燕、魏承茂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原告江西赣江新区双胞胎金服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以下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被告王鲲立即归还原告借款本息200212.00元(本金20万元,利息212元);2.依法判令被告王鲲支付借款本金的罚息35371.00元(截计至2020年5月16日),自2020年5月17日起,以200000.00元为计算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罚息至本息付清之日止;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全部承担;4.判令被告唐从燕、魏承茂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特此公告。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三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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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0-13
    9

    原告江西赣江新区双胞胎金服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告李游、刘柏田、韦利萍、李翔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送达起诉状副本、追加被告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开庭传票、参加诉讼通知书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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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赣0191民初653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江西赣江新区双胞胎金服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被告- 李翔 韦利萍 刘柏田 李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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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2020)赣0191民初653号李游、刘柏田、韦利萍、李翔:本院受理原告江西赣江新区双胞胎金服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告李游、刘柏田、韦利萍、李翔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在本案提出以下诉讼请求:一、请求判令被告李游立即归还原告借款本金100万元;二、请求判令被告李游支付借款所产生的利息(截至2019年11月6日,共计109765元,从2019年11月7日起,按照借款本金100万元为基数,以年利率24%计息方式计算至全部借款本息付清之日止);三、请求判令被告刘柏田、韦利萍、李翔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本案诉讼费用由上述四被告全部承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追加被告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开庭传票、参加诉讼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二〇二〇年九月十四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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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14
    10

    原告江西赣江新区双胞胎金服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被告陈建文、陈志琴、陈康龙借款合同纠纷(2020)赣0191民初1830号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的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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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赣0191民初1830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江西赣江新区双胞胎金服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被告- 陈康龙 陈建文 陈志琴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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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陈志琴:本院受理原告江西赣江新区双胞胎金服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被告陈建文、陈志琴、陈康龙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原告江西赣江新区双胞胎金服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以下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被告一陈建文立即归还原告借款本金225000元;2.依法判令被告一陈建文支付借款利息7840元;3.依法判令被告一陈建文支付违约金即罚息(自2019年9月29日起至2020年5月19日,以225480为计算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即225480元×0.24÷360天×234天=35175元;自2020年5月20日起至本息清偿日以225480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4.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一全部承担;5.判令被告二陈志琴、被告三陈康龙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特此公告。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二零二零年九月三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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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03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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