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新大兴

    三亚新大兴园林生态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360-1号阳光金融广场20F
    • 简介:-
    • 法律诉讼 53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4

    法律诉讼53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贵州罗甸世博建筑有限公司、三亚新大兴园林生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1)黔2728民初163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贵州罗甸世博建筑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罗甸县人民法院 2021-07-24 2021-09-29
    2

    三亚新大兴园林生态有限公司与滕王阁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丁联兵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20)赣0102民初1251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原告-三亚新大兴园林生态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 2021-03-30 2021-04-29
    3

    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采森园艺场与三亚新大兴园林生态有限公司、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三亚大兴园林苗木繁殖基地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调解书 收起

    ... 展开
    (2021)粤0607民初104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三亚大兴园林苗木繁殖基地有限责任公司
    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采森园艺场
    三亚新大兴园林生态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2021-03-15 2021-04-20
    4

    东方天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1)豫01民辖终105号 追偿权纠纷

    上诉人-东方天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2-24 2021-03-01
    5

    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采森园艺场、三亚新大兴园林生态有限公司、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1)粤0607民初1048号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人-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采森园艺场 收起

    ... 展开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2021-02-04 2021-04-09
    6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与东方天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杨晓敏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豫0192民初4058号之一 追偿权纠纷

    原告-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河南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 2021-02-01 2021-04-28
    7

    斗门区莲洲镇健良花木场与三亚新大兴园林生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调解书 收起

    ... 展开
    (2020)粤0403民初402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斗门区莲洲镇健良花木场
    三亚新大兴园林生态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 2020-12-29 2021-01-28
    8

    斗门区莲洲镇健良花木场与三亚新大兴园林生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粤0403民初4020号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人-斗门区莲洲镇健良花木场 收起

    ... 展开
    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 2020-12-29 2021-01-25
    9

    汤波与三亚新大兴园林生态有限公司、三亚新大兴园林生态有限公司思南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20)黔0624民初123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汤波 收起

    ... 展开
    贵州省思南县人民法院 2020-10-16 2020-12-15
    10

    毛元海、余文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20)黔06民终1574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上诉人-毛元海 收起

    ... 展开
    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09-28 2020-11-03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4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1)琼0271民初7556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原告- 吴育宝 当事人- 三亚新大兴园林生态有限公司 被告- 海南时尚优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本院受理的(2021)琼0271民初7556号原告吴育宝与被告三亚新大兴园林生态有限公司第三人海南时尚优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完毕。因你公司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作出的(2021)琼0271民初755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三亚新大兴园林生态有限公司应当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吴育宝支付45万元及利息(以45万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从2020年2月5日起计算至实际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4025元,原告吴育宝已预缴,由被告三亚新大兴园林生态有限公司负担。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1-08-17
    2

    (2021)琼0107民初3056号 收起

    ... 展开
    (2021)琼0107民初3056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原告- 亚新大兴园林生态有限公司 当事人- 三亚新大兴园林生态有限公司 被告- 中铁建川集团有限公司 海南金恒基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中铁建川(海南)建设有限公司 国纪控股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琼0107民初3056号国纪控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三亚新大兴园林生态有限公司诉被告中铁建川(海南)建设有限公司、中铁建川集团有限公司、海南金恒基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国纪控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向你方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答辩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函、诚信诉讼告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15天,自答辩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本院定于2021年11月9日上午9:30在本院云龙法庭公开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特此公告。[盖章位置]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收起

    ... 展开
    2021-07-29
    3

    (2018)琼0108民初10945号原告王红兵与被告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三亚新大兴园林生态有限公司、北京安邦新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冯清中,第三人青海启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 展开
    (2018)琼0108民初10945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原告- 王红兵 被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青海启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三亚新大兴园林生态有限公司 冯清中 北京安邦新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琼0108民初10945号青海启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红兵与被告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三亚新大兴园林生态有限公司、北京安邦新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冯清中,第三人青海启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司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等。被告三亚新大兴园林生态有限公司的上诉请求为:1.请求判决撤销(2018)琼0108民初10945号民事判决书,并依法改判;2.本案诉讼费用、鉴定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收起

    ... 展开
    2021-02-25
    4

    原告黄作金诉被告三亚新大兴园林生态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收起

    ... 展开
    (2019)赣0112民初637号 劳务合同纠纷

    原告- 黄作金 被告- 三亚新大兴园林生态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三亚新大兴园林生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黄作金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赣0112民初637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和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生米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七日邮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长堎镇新建大道487号收件人:邱尤德联系电话:83500199 收起

    ... 展开
    2019-05-28
    vip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