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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韦鲁仕

    杭州韦鲁仕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197号6幢2115室
    • 简介:-
    • 法律诉讼 4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4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杨嵘与杭州韦鲁仕科技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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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杨嵘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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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2

    杭州韦鲁仕科技有限公司与杨嵘财产保全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民间借贷纠纷

    申请人-杨嵘 收起

    ... 展开
    - - -
    3

    杨嵘与杭州韦鲁仕科技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民间借贷纠纷

    申请人-杨嵘 收起

    ... 展开
    - - -
    4

    广州上风舞台设备有限公司与杭州韦鲁仕科技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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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揽合同纠纷

    原告-广州上风舞台设备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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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云0111民初22747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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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云0111民初22747号 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云南谢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被告- 杭州韦鲁仕科技有限公司 陈红伟 张以玲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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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云0111民初22747号杭州韦鲁仕科技有限公司、陈红伟、张以玲:本院受理原告云南谢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被告杭州韦鲁仕科技有限公司、陈红伟、张以玲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云0111民初22747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送达期届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4月21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我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审理并缺席判决。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二○二二年三月三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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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03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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