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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嘉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在业
    •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西湖西街25-18号(自主申报)
    • 简介:-
    • 法律诉讼 3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3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北京家和惠众科技有限公司与广东嘉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网络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20)京0115民初16402号 网络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北京家和惠众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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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2021-04-23 2021-07-29
    2

    李艳丽与广东嘉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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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湘0121民初10584号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原告-李艳丽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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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法院 2020-11-09 2020-12-10
    3

    北京家和惠众科技有限公司与广东嘉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网络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京0115民初16402号 网络服务合同纠纷

    申请人-北京家和惠众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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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2020-09-25 2021-07-29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0)粤0103民初11026号原告广东新供销天润粮油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嘉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诉被告梅州市天润粮油有限公司、杨清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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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03民初1102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广东嘉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广东新供销天润粮油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梅州市天润粮油有限公司 杨清立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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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03民初11026号梅州市天润粮油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广东新供销天润粮油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嘉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诉被告梅州市天润粮油有限公司、杨清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向你方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诉讼材料文书。原告起诉要求判令:1.两被告共同偿还原告货款30万元;2.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自2019年12月31日起计至实际还清之日,暂计至2020年8月31日为36750元);3.本案诉讼费用由两被告共同承担。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诉讼材料,否则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答辩期间、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本案将于2020年12月11日9时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开庭审理。无正当理由拒绝到庭的,本院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O二O年九月二十四日联系方式:徐红伟、任越,电话020-83005811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73号535803252020-09-2421:48:38:405(2020)粤0103民初11026号原告广东新供销天润粮油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嘉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诉被告梅州市天润粮油有限公司、杨清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公告,被告,送达,原告,诉讼115332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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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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