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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弘郡

    重庆市弘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重庆市黔江区舟白街道学府三路1号
    • 简介:-
    • 法律诉讼 2
    • 法院公告 1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2

    法律诉讼2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重庆市弘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黔江区八方缘餐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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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渝0114民初5022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当事人-黔江区八方缘餐馆
    重庆市弘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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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 2021-06-29 2021-06-30
    2

    重庆市弘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与重庆市振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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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渝0114民初7070号 合同纠纷

    原告-重庆市弘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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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12-12 2018-12-25

    法院公告1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2018)渝0114民初7070号 合同纠纷

    原告- 重庆市弘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市振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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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法院公告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 - 2018-09-10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2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18)渝0114民初7070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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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渝0114民初7070号 合同纠纷

    原告- 重庆市弘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市振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公告(2018)渝0114民初7070号重庆市振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重庆市弘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诉重庆市振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渝0114民初70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黔江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18年12月14日上传日期:2018年12月14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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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2-14
    2

    (2018)渝0114民初7070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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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渝0114民初7070号 合同纠纷

    原告- 重庆市弘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市振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公告(2018)渝0114民初7070号重庆市振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重庆市弘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诉重庆市振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受送达人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18年12月12日9时30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审理。黔江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18年09月10日上传日期:2018年09月10日 收起

    ... 展开
    2018-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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