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
1 |
保定天威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4执1092号 | 其他案由 |
-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11-30 | 2020-12-29 |
2 |
保定天威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英利能源(中国)有限公司、青州博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知识产权与竞争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0)鲁07执325号 | 知识产权与竞争 |
申请执行人-保定天威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
...
展开
|
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9-02 | 2020-10-29 |
3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天威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证券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19)粤03执2762号之二 | 证券纠纷 |
申请执行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7-28 | 2020-12-08 |
4 |
王梓寒、保定天威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0)最高法民申2292号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再审申请人-王梓寒 收起
...
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2020-06-29 | 2020-12-25 |
5 |
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天威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0)冀06执7号之四 | 其他案由 |
申请执行人-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6-02 | 2020-07-01 |
6 |
保定天威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英利能源(中国)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19)鲁民终957号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上诉人-保定天威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
...
展开
|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19-11-20 | 2020-05-06 |
7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与保定天威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交易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18)沪74民初1441号 | 公司债券交易纠纷 |
原告-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上海金融法院 | 2019-04-16 | 2019-04-16 |
8 |
安徽临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天威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证券交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19)皖民初2号 | 证券交易合同纠纷 |
原告-安徽临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19-04-12 | 2019-07-03 |
9 |
保定天威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郑州尚阳科技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19)冀0602执恢35号 |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
当事人-保定天威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
...
展开
|
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法院 | 2019-03-27 | 2019-11-18 |
10 |
保定天威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郑州尚阳科技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收起
...
展开
|
(2018)冀0602执恢63号 | 其他案由 |
当事人-保定天威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
...
展开
|
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法院 | 2018-12-20 | 2019-11-18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1 |
(2019)粤03执2762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
展开
|
(2019)粤03执2762号 | 证券纠纷 |
原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保定天威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执2762号保定天威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单位)证券纠纷一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粤03民初1403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8月15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3执2762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收起
...
展开
|
2019-08-28 |
邮箱
电话
公司简介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