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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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樊晓艳与樊竹青等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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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
原告-樊晓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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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陈玉清与陈澜曦、四川拉风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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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原告-陈玉清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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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法院公告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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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019)川0108民初269号原告陈玉清诉被告陈澜曦、四川拉风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成华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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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川0108民初269号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原告- 陈玉清 被告- 陈澜曦 四川拉风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成华支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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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的(2019)川0108民初269号原告陈玉清诉被告陈澜曦、四川拉风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成华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起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转普)、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限届满之日起第1日上午9: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开庭地点在本院青龙法庭第一审判庭。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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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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