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
1 |
无锡和正置业有限公司、石狮昌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庆典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庆典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厦门市观道公关策划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1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无锡和正置业有限公司、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2021)闽0581民初4200号 | 庆典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 厦门市观道公关策划有限公司 被告- 无锡和正置业有限公司 石狮昌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福建省石狮市人民法院公告无锡和正置业有限公司、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厦门市观道公关策划有限公司与被告无锡和正置业有限公司、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石狮昌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庆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通过直接送达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应诉材料,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闽0581民初4200号应诉通知书、指定举证期限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空白民事答辩状、提供/确认送达地址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应诉要素表、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等应诉材料。原告厦门市观道公关策划有限公司起诉请求判令:1、被告一石狮昌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原告厦门市观道公关策划有限公司支付拖欠的合同款127000元;2、被告一石狮昌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原告厦门市观道公关策划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至实际付清全部欠款之日止(按1%/日的标准暂计至2021年6月16日为124493.10元,详见附件:《石狮昌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表(暂计至2021年6月16日)》);3、被告二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三无锡和正置业有限公司对被告一石狮昌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上述第1项、第2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4、本案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等费用均由三被告共同承担。以上金额共计251493.10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期限内不提交证据,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定于2021年10月14日8时30分在第六法庭开庭审理。届时如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特此公告二O二一年七月八日联系人:李美好联系电话:0595-88617236 收起
...
展开
|
2021-07-08 |
邮箱
电话
公司简介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