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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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宁波浙仑海外投资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破产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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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0212破申13号 | 申请破产清算 |
申请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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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 2020-07-13 | 2020-08-12 |
2 |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宁波浙仑海外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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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0212执665号 | 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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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 2020-06-09 | 2020-0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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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与宁波浙仑海外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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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0212民初7388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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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 2019-08-28 | 2019-09-17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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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根据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的申请,于2020年10月26日裁定受理宁波浙仑海外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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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02破15号 | - |
当事人- 慈溪天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宁波浙仑海外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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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02破15号本院根据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的申请,于2020年10月26日裁定受理宁波浙仑海外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慈溪天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宁波浙仑海外投资有限公司的管理人。宁波浙仑海外投资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向宁波浙仑海外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浙江省慈溪市开发大道1277号香格大厦21楼2109慈溪天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邮政编码315300;联系人:周燕玲;联系电话:0574-63976992;电子邮箱:452927737@qq.com)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逾期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宁波浙仑海外投资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该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破产期间,有关宁波浙仑海外投资有限公司的民事诉讼,只能向本院提起。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依法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该公司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对该公司财产的保全措施依法应当解除,执行程序依法应当中止,该公司的财产非经本院同意,不得查封、扣押、冻结或处置。本院定于2021年1月12日上午9时30分在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兴宁东路568号)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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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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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与被告宁波浙仑海外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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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0212民初7388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 当事人- 宁波浙仑海外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宁波浙仑海外投资有限公司合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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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0212民初7388号宁波浙仑海外投资有限公司原告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与被告宁波浙仑海外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送达(2019)浙0212民初73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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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30 |
3 |
原告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与被告宁波浙仑海外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应诉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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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0212民初7388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 被告- 宁波浙仑海外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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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0212民初7388号宁波浙仑海外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与被告宁波浙仑海外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外网查询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及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2019年8月27日下午14时15分在本院第十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二○一九年六月十日联系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民二庭何彬彬电话:0574-87412089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西路88号809室邮政编码:31510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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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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