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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峰华

    苏州工业园区峰华五金机械有限公司

    吊销,未注销
    • 官网:-
    •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娄葑东区敦煌工业小区
    • 简介:-
    • 法律诉讼 0
    • 法院公告 2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2

    法律诉讼0

    暂无信息 暂无法律诉讼

    法院公告2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2017)沪0107民初16603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和运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昆山分公司 被告- 苏州工业园区峰华五金机械有限公司 张建凤 华白妹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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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 G56 2017-09-28
    2 (2017)沪0107民初16603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和运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昆山分公司 被告- 苏州工业园区峰华五金机械有限公司 张建凤 华白妹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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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法院公告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 2017-09-21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2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原告刘春光与被告苏州工业园区峰华五金机械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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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苏0591民初8632号 加工合同纠纷

    原告- 刘春光 被告- 苏州工业园区峰华五金机械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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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公告苏州工业园区峰华五金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7)苏0591民初8632号原告刘春光与被告苏州工业园区峰华五金机械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苏0591民初863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苏州工业园区峰华五金机械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刘春光加工费2350元。二、驳回原告刘春光的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30元,由被告苏州工业园区峰华五金机械有限公司负担30元,原告刘春光负担100元。此款原告已预交,本院不再退还,被告负担部分于履行上述款项时一并支付原告。被告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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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6-13
    2

    原告刘春光与被告苏州工业园区峰华五金机械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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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苏0591民初8632号 加工合同纠纷

    原告- 刘春光 被告- 苏州工业园区峰华五金机械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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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公告苏州工业园区峰华五金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7)苏0591民初8632号原告刘春光与被告苏州工业园区峰华五金机械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转普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5月21日14时30分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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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2-09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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