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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港宇

    港宇供应链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耀华路251号一幢一层
    • 简介:-
    • 法律诉讼 2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2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港宇供应链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四川港能达能源有限公司股东出资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20)川01民终14912号 股东出资纠纷

    上诉人-港宇供应链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10-23 2020-12-14
    2

    四川港能达能源有限公司与港能绿恩格设备租赁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刘子昱股东出资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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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川0105民初3841号 股东出资纠纷

    原告-四川港能达能源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2019-09-29 2021-01-18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开庭公告 收起

    ... 展开
    (2019)川01053841号 股东出资纠纷

    原告- 四川港能达能源有限公司 被告- 港能绿恩格设备租赁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成都博士德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洪瑛 港能绿恩格设备租赁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成都博士德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洪瑛 收起

    ... 展开

    本院受理的(2019)川0105民初3841号原告四川港能达能源有限公司与你(你们)股东出资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14点0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收起

    ... 展开
    2019-06-26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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