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
| 1 |
成都西亚海绵有限公司与成都帝森家具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成都西亚海绵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 2 |
成都西亚海绵有限公司、林帆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成都西亚海绵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 3 |
成都西亚海绵有限公司、赵德奎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成都西亚海绵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 4 |
成都西亚海绵有限公司、崇州市三江吉顺家私厂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成都西亚海绵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 5 |
成都西亚海绵有限公司、仁寿县清水镇禹皇家具加工厂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成都西亚海绵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 6 |
成都西亚海绵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收起
...
展开
|
- | 买卖合同纠纷 |
当事人-成都西亚海绵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 7 |
成都西亚海绵有限公司、徐世全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民事案由 |
申请执行人-成都西亚海绵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 8 |
成都西亚海绵有限公司、崇州市江源镇蜀乡梦家具经营部等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民事案由 |
申请执行人-成都西亚海绵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 9 |
成都西亚海绵有限公司与唐丹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成都西亚海绵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 10 |
成都西亚海绵有限公司与徐世全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成都西亚海绵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暂无法院公告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 1 |
(2019)川0129民初1196号原告成都西亚海绵有限公司与被告熊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送达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9)川0129民初1196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成都西亚海绵有限公司 被告- 熊波 收起
...
展开
|
本院受理(2019)川0129民初1196号原告成都西亚海绵有限公司与被告熊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被告:1、请求被告支付货款34800元;2、请求被告自2015年3月10日起按34800元为基数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原告支付利息,截至起诉之日暂算为6264元;3、请求被告支付本案律师费4500元,以上合计45564元。4、本案诉讼费用(包括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等)由被告承担。因熊波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于2019年12月9日上午11时00分在本院安仁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特此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9-09-06 |
| 2 |
(2019)川0129民初1176号原告成都西亚海绵有限公司与被告齐林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起诉书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送达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9)川0129民初1176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成都西亚海绵有限公司 被告- 齐林永 收起
...
展开
|
本院受理的(2019)川0129民初1176号,原告成都西亚海绵有限公司与被告齐林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货款本金67341.00元及延期支付利息(以67341元为基数,参照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自起诉之日至付清之日止);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于2019年11月21日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安仁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特此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9-08-21 |
| 3 |
(2019)川0129民初1006号原告成都西亚海绵有限公司与被告周敬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起诉书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送达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9)川0129民初1006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成都西亚海绵有限公司 被告- 周敬华 收起
...
展开
|
本院受理的(2019)川0129民初1006号,原告成都西亚海绵有限公司与被告周敬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被告:1.立即支付原告货款247256元及延期支付利息(自2018年1月23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暂计至2018年7月20日为5318.06元);2.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于2019年8月9日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安仁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特此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9-05-09 |
| 4 |
(2018)川0116民初9061号原告成都西亚海绵有限公司与被告曹学文、李德文买卖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8)川0116民初9061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成都西亚海绵有限公司 被告- 曹学文 李德文 收起
...
展开
|
本院受理的(2018)川0116民初9061号原告成都西亚海绵有限公司与被告曹学文、李德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曹学文、李德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成都西亚海绵有限公司货款25100元及利息(2016年10月1日起,以1000元为本金计算利息至2016年10月30日;从2016年10月31日起,以6000元为本金计算利息至2016年11月30日;从2016年12月1日起,以11000元为本金计算利息至2016年12月30日止;从2016年12月31日起,以13500元为本金计算利息至2017年1月15日止;从2017年1月16日起,以25100元为本金,计算利息至货款付清之日止。以上利率均按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28元,由被告曹学文、李德文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收起
...
展开
|
2019-02-28 |
| 5 |
(2018)川0108民初6982号原告成都西亚海绵有限公司诉被告舒士兵、宾利莱家居用品成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8)川0108民初6982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成都西亚海绵有限公司 被告- 舒士兵 宾利莱家居用品成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本院受理的(2018)川0108民初6982号原告成都西亚海绵有限公司诉被告舒士兵、宾利莱家居用品成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8)川0108民初698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舒士兵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成都西亚海绵有限公司支付货款72890元及利息(以本金14890元为基数,从2018年4月1日始计算至本金实际付清时止;以本金15000元为基数,从2018年5月1日始计算至本金实际付清时止;以本金15000元为基数,从2018年6月1日始计算至本金实际付清时止;以本金15000元为基数,从2018年7月1日始计算至本金实际付清时止;以本金13000元为基数,从2018年8月1日始计算至本金实际付清时止;以上利率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标准);二、驳回原告成都西亚海绵有限公司其他的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
展开
|
2019-02-21 |
| 6 |
(2019)川0107执185号执行通知书、不得规避执行告知书、报告财产令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9)川0107执185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的成都西亚海绵有限公司 当事人- 成都西亚海绵有限公司 被告- 四川尚元家具有限公司 陈明涛 收起
...
展开
|
本院执行的成都西亚海绵有限公司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川0107执185号执行通知书、不得规避执行告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你按照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2018)川0107民初7970号民事判决确定的内容向申请执行人履行义务。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仍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特此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9-02-15 |
| 7 |
(2018)川0129民初1128号原告成都西亚海绵有限公司与被告袁德志、唐雪莲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送达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8)川0129民初1128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成都西亚海绵有限公司 被告- 袁德志 唐雪莲 收起
...
展开
|
本院受理的(2018)川0129民初1128号原告成都西亚海绵有限公司与被告袁德志、唐雪莲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成都西亚海绵有限公司撤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大邑县人民法院安仁法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8-11-23 |
| 8 |
(2018)川0116民初9061号成都西亚海绵有限公司诉曹学文、李德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诉状、举证、应诉通知书、传票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8)川0116民初9061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成都西亚海绵有限公司 被告- 曹学文 李德文 收起
...
展开
|
本院受理成都西亚海绵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川0116民初9061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原告诉讼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货款共计25100元及支付延期利息,利息自2016年9月7日至付清之日止,暂计至2018年6月1日为2093.06元)、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太平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收起
...
展开
|
2018-11-22 |
| 9 |
(2018)川0108民初6982号原告成都西亚海绵有限公司诉被告舒士兵、宾利莱家居用品成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8)川0108民初6982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成都西亚海绵有限公司 被告- 舒士兵 宾利莱家居用品成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本院受理的(2018)川0108民初6982号原告成都西亚海绵有限公司诉被告舒士兵、宾利莱家居用品成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起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转普)、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限届满之日起第1日上午9: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开庭地点在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青龙法庭第一审判庭。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收起
...
展开
|
2018-11-16 |
| 10 |
(2018)川0107民初7970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合议庭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8)川0107民初7970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成都西亚海绵有限公司 被告- 四川尚元家具有限公司 陈明涛 收起
...
展开
|
本院受理原告成都西亚海绵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判令你你们立即向原告支付货款46172元及延期支付利息,截止2018年7月13日合计货款及利息49053.28元。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合议庭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二楼第十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8-08-30 |
邮箱
电话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