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中滇天人

    中滇天人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云南省昆明经开区阿拉街道办事处昌宏路36号四库文创园A207-1-34室
    • 简介:-
    • 法律诉讼 1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1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余佳与中滇天人教育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9)云0111民初424号 保证合同纠纷

    原告-余佳 收起

    ... 展开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2019-12-12 2020-06-30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原告余佳诉被告中滇天人教育投资有限公司、湖州友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 收起

    ... 展开
    (2019)云0111民初424号 保证合同纠纷

    原告- 余佳 被告- 中滇天人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湖州友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云0111民初424号中滇天人教育投资有限公司、湖州友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原告余佳诉被告中滇天人教育投资有限公司、湖州友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称:2018年6月17日,借款人湖州友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原告余佳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原告向借款人湖州友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出借200000元,借款时间为2018年6月18日至2018年8月16日,借款利息按13.8%/年计算;同时,借款人逾期还款的,需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计算违约金。2018年6月17日,原告向借款人出借的200000元通过居间方杭州鑫来祥投资管理公司平台网站(http://www.haomaijr.com)完成出借。为了保障平台所有出借人的权益,被告于2018年3月26日向居间方出具了《担保保证函》,承诺在主合同债务到期后三个工作日内为原告与被告签署的《借款合同》中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及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诉《借款合同》中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及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诉讼费、律师代理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等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借款合同》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上述借款到期后,借款人湖州友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无力清偿借款,被告应当根据其出具的《担保保证函》承担担保责任,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一、被告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偿还借款本金200000元,利息4536.96元,逾期还款的违约金17237元(违约金自2018年8月17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计算至2018年12月16日;请求支付至实际履行之日);二、被告承担原告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律师费50000元;三、本案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因你二人下落不明,无法采用其他方式向你二人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答辩、不举证,将依法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另,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板桥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二○一九年三月十九日 收起

    ... 展开
    2019-03-19
    vip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