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
1 |
广州市辉诚涂料有限公司、江门市纽邦粉末涂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广州市辉诚涂料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2 |
广州市辉诚涂料有限公司与江门市纽邦粉末涂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广州市辉诚涂料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3 |
广州擎天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江门市纽邦粉末涂料有限公司、何山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
展开
|
- | 买卖合同纠纷 |
当事人-广州擎天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展开
|
- | - | - |
4 |
江门市纽邦粉末涂料有限公司与江门市蓬江区湘永明五金加工厂、周春红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江门市纽邦粉末涂料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5 |
广东银洋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收起
...
展开
|
-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广东银洋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6 |
江门市纽邦粉末涂料有限公司与佛山市南海鹏奥金属建材有限公司、钟展鹏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江门市纽邦粉末涂料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7 |
佛山市南海鹏奥金属建材有限公司、江门市纽邦粉末涂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 | 买卖合同纠纷 |
上诉人-佛山市南海鹏奥金属建材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8 |
广东银洋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原广东银洋树脂有限公司)与江门市纽邦粉末涂料有限公司、何山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广东银洋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9 |
广东伊诗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江门市纽邦粉末涂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广东伊诗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序号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公告类型 | 法院 | 刊登版面 | 刊登日期 |
---|---|---|---|---|---|---|---|
1 | -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江门市纽邦粉末涂料有限公司 被告- 江门市蓬江区湘永明五金加工厂 周春红 收起
...
展开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 G32 | 2018-09-18 |
2 | - | - |
- 收起
...
展开
|
民事判决书 |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 2018-01-05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1 |
关于原告江门市纽邦粉末涂料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判决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8)粤0703民初5325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江门市纽邦粉末涂料有限公司 当事人- 江门市蓬江区湘永明五金加工厂 被告- 周春红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粤0703民初5325号江门市蓬江区湘永明五金加工厂、周春红:原告江门市纽邦粉末涂料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粤0703民初532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被告江门市蓬江区湘永明五金加工厂(经营者周春红)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货款人民币419497.75元以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从2017年8月3日起计至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四倍计算)给原告江门市纽邦粉末涂料有限公司。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上述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应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二○一九年一月八日 收起
...
展开
|
2019-01-16 |
2 |
关于原告江门市纽邦粉末涂料有限公司诉被告江门市蓬江区湘永明五金加工厂、周春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判决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8)粤0703民初5325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江门市纽邦粉末涂料有限公司 当事人- 江门市蓬江区湘永明五金加工厂 被告- 江门蓬江区湘永明五金加工厂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粤0703民初5325号江门市蓬江区湘永明五金加工厂、周春红:原告江门市纽邦粉末涂料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粤0703民初532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被告江门市蓬江区湘永明五金加工厂(经营者周春红)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货款人民币419497.75元以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从2017年8月3日起计至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四倍计算)给原告江门市纽邦粉末涂料有限公司。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上述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应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二○一九年一月八日 收起
...
展开
|
2019-01-16 |
3 |
(2017)粤06民终10452号 收起
...
展开
|
(2017)粤06民终10452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上诉人- 佛山市南海鹏奥金属建材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 江门市纽邦粉末涂料有限公司 杨保国 杨丽芳 钟展鹏 收起
...
展开
|
(2017)粤06民终10452号杨丽芳:本院受理的上诉人佛山市南海鹏奥金属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奥公司)与被上诉人江门市纽邦粉末涂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纽邦公司)、杨保国、杨丽芳,原审被告钟展鹏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它方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粤06民终1045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2430.66元,由上诉人佛山市南海鹏奥金属建材有限公司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一八年一月五日 收起
...
展开
|
2018-01-05 |
邮箱
电话
公司简介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