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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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康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首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于洋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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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粤0391民初2504号 | 股权转让纠纷 |
原告-深圳市康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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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 2017-12-28 | 2019-12-28 |
序号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公告类型 | 法院 | 刊登版面 | 刊登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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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6)粤0391民初2504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深圳市康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首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于洋 林祥峰 第三人- 深圳市首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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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 G83 | 2018-05-24 |
2 | (2016)粤0391民初2504号 | 股权转让纠纷 |
原告- 深圳市康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首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于洋 林祥峰 第三人- 深圳市首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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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 G38 | 2018-01-23 |
3 | - | 股权转让纠纷 |
原告- 深圳市康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首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于洋 林祥峰 第三人- 深圳市首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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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肇源县人民法院 | G62 | 2017-06-08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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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粤0305民初15710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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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5民初15710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当事人- 深圳市首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南山宝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嘉年华时代投资有限公司 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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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民初15710号深圳市嘉年华时代投资有限公司、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首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张成锋、林祥斌、林祥峰、胡爱琴: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南山宝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嘉年华时代投资有限公司、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首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张成锋、林祥斌、林祥峰、胡爱琴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本院于2021年12月20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1226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特此公告二○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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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30 |
2 |
(2021)粤0305民初15863号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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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5民初15863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当事人- 深圳市亿通伟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首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南山宝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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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民初15863号深圳市亿通伟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于洋、深圳市首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林祥峰、林金水、吴著勇、于庆祥: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南山宝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亿通伟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于洋、深圳市首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林祥峰、林金水、吴著勇、于庆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或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0305民初15863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被告深圳市亿通伟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向原告偿还所欠贷款本金35000000.00元、利息2776638.50元、罚息1368333.32元、复利153473.22元(上述利息、罚息、复利暂计至2021年7月13日,之后的利息、罚息、复利按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2.被告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于洋、深圳市首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林祥峰、林金水对被告深圳市亿通伟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上述债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原告对被告吴著勇名下位于深圳市龙华区的碧水龙庭4栋1单元7C(深房地字第5000397062号)和被告于庆祥名下位于深圳市龙华区的金地塞拉维花园11栋01A(深房地字第5000580302号)享有抵押权,有权就处置所得房屋价款优先受偿;4.本案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由七被告共同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逾期提交将承担相应的不利法律后果。本案定于2021年12月02日14时30分在第1228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请准时出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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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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