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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德克玛

    武汉德克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二七路316号
    • 简介:-
    • 法律诉讼 2
    • 法院公告 1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2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宁波创基机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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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宁波创基机械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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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宁波创基机械有限公司与武汉德克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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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宁波创基机械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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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法院公告1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宁波创基机械有限公司 被告- 武汉德克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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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澧县人民法院 G44 2017-01-08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原告宁波创基机械有限公司与被告武汉德克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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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浙0281民初879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宁波创基机械有限公司 被告- 武汉德克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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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浙0281民初8793号之一武汉德克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宁波创基机械有限公司与被告武汉德克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2016)浙0281民初8793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确定:一、被告武汉德克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宁波创基机械有限公司注塑机款8000元,款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履行.二、本案案件受理费50元,保全费310元,合计360元,由被告武汉德克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负担。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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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4-21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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